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区(新区)房屋租赁办(局):

  我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