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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 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和《2015-2016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5〕610号)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放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和开学时间

  2015-2016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6年1月24日开始,2月21日结束,共29天,2月22日开学、上课。

  高中放寒假从2016年1月31日开始,2月21日结束,共22 天,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一)开学、上课。

  师生到校时间:学校行政领导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三)上班。新学期校、园长会议暂定2月17日上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职员工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一,星期四)上班;学生2月20-21日(星期六、日)报到。

  幼儿园参照初中和小学安排执行。

  二、学期结束的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的复习考试工作。

  (二)寒假期间,各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各校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

  (三)各校应结合“新学生守则”学习、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感恩教育等主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假前和放假期间,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1.按照我局制订的“2016年寒假生活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部署“践行学生守则”、“传统文化教育”、“感恩教育”、“安全防护”、“争优创先”等活动。各校要制定本校《寒假学习生活指导手册》,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指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劳逸结合,安排好假期生活。

  2.各校应充分整合并发挥好社区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力量,通过家访、帮困助弱、帮扶结对、心灵关爱等形式,有效提供帮助和帮扶。各校应以“关注整体,侧重个体,针对群体”为原则,重点掌握和满足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和家庭的教育需求,有效营造“关爱感恩,携手共进”的良好氛围。

  (四)各校(园)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

  1.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散学典礼等形式,联系法制副校长、治安辅导员、消防辅导员、德育辅导员、辖区“五老”人士等,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意外伤害事故、防社会治安伤害事件、防传染病等内容的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共同防范假期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2.积极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和网格化管理大排查,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对危险边坡、化学药品、柴油存放、消防、校车、校舍、用电、燃气、计算机房、体育器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和懈怠松劲。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和处置,确保整改到位,严防灾害发生。

  3.要严格假期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加强校园值守和巡查,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校内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校内网络监控,明确假期网络安全责任人,做好实时更新校园网络 IP、MAC地址、姓名等数据的备案工作。对于网络管理力量薄弱的学校,必须在放假期间关闭网站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4.各校要按照《盐田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五)切实做好学期教育教学总结工作。寒假前,各校应提早着手完成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各项资料整理工作,并细致安排新学期工作计划和任务。

  (六)各幼儿园要在寒假前切实做好核准办学规模、核准收费标准、核准人员配备等规范化管理的总结和报备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规范化要求。同时,各园应切实做好假期间值班值守、定期巡查、维修维护、应急响应等常规管理工作,并完善收费调整、退费管理、放假安排、开学报到、插班入园等服务性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服务意识和水平。拟于假期间开办留园班的幼儿园,要及时通知家长,并报我局教育科备案。

  (七)各校务必遵循“编制内用人”的原则,认真、稳妥地做好教师调整和调配工作,做好新教材到校等工作。

  各学校的寒假值班安排表,请在1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盐田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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