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申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2-08-22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通过系统打印已填报确认的申请书;

  (二)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出具的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本条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应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的,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等要求。第三方审计或者鉴证机构资质如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规定执行。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政策链接:http://stic.sz.gov.cn/xxgk/zcfg/szkjcxzcfg/content/post_9135216.html



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