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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0-04-10
根据《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第二十四条,在盐田区开展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赛事,事前经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同意的,事后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资助,与区政府或市级部门共同举办的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其他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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