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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盐田区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17-05-31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公示2016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详见附件: 盐田区2016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经促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济促进局金融服务科 

  电话:2529368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724 

  邮编:518081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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