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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盐劳人仲案【2022】514号吕志勇诉深圳市驰轩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开庭应诉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11-17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驰轩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委已受理吕志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2】514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合计人民币11420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11月17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东海道183-1号南方明珠花园二期B-1栋一单元501。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吴书记员,电话: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在盐田街道小额简易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文体中心二楼20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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