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刁宇、罗进龙诉深圳市运辉广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开庭公告

来源:盐田区人力局发布时间:2021-02-20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运辉广告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刁宇、罗进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1】10-11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83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1年2月20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深盐路3028-2号。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何书记员,电话:2522139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03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