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人力局发布时间:2021-12-23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盐田区博瀚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祁新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1】236号)已办结。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7月1日至8月21日期间工资人民币7295.93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1年12月23日张贴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道山海四季城A12 10 09铺面。你可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盐田区政府广场东南侧)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刘书记员,电话:2522815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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