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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8-05-16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的奖励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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