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16
答: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规定,申请期限在《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补贴标准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