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2-16
答: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的规定也适用于电子烟,所以外商投资企业不可经营电子烟业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