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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名下财产需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3-16

  答: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当地24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也含商铺、车库(位)、办公用房等;

  (三)名下均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四)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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