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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来源: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2-07-31

  为深入实施“产业兴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千亿级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助力形成创新引领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盐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深盐府规〔2019〕4号)有关规定,结合盐田区产业发展导向及要求,现制定了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意向用地单位一)

  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意向用地单位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意向用地单位三)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用地单位四)

  三、退出处置

  若意向用地单位在遴选阶段、土地使用权公告和挂牌阶段有退出的情况,则终止该地块出让。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先进性

  华大是全球领先的生命科学前沿机构,是全球仅有的三家、中国唯一一家能量产临床级别基因测序仪的机构,通过为精准医疗、精准健康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实际需求提供自主可控的先进设备、技术保障和解决方案,华大已成为辐射全球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研产学”一体化新型基因科技机构,连续六年蝉联亚太区生命科学产业机构第一。华大参与完成并发表的高等动物基因组约占全球的25%,植物基因组约占全球20%,海洋物种基因组约占全球的30%;民生基因检测超1100万人次,其中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样本占全球比例接近20%,在精准医学基因检测中实现了全球引领。此外,华大Stereomics技术突破了分辨率和检测组织大小的限制,成为全球唯一一项能同时实现“亚细胞级分辨率”和“厘米级全景视场”的原位捕获空间全转录组测序技术,并可以实现基因与影像同时分析。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华大仅用6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从设备到试剂到全套综合解决方案的系列产品输出到190多个国家,先后在3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起100余座“火眼”实验室,成为重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防疫基础设施的新基建,现已成为全球科技抗疫行动的中国名片。可见,华大在其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符合重点产业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二)必要性

  生命科技的颠覆式发展正在快速推动全球科技变革和社会进步,以基因为核心的生命科技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生物技术产业规模呈规模增长态势,2010年至2019年间产业规模从3156亿元增加到12716亿元,增长了近4倍,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与发展机遇。华大作为全球领先生命科技企业,拥有世界一流的基因科技基础和应用研究体系,依托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有助于华大围绕生命科学高端仪器、生命健康、精准医疗、生物智造、脑科学等领域打造一批高端科研成果、产品和服务,在推动我国生物技术进一步突破的同时,实现华大科技效益、经济效益双提升。尤其是近两年出现的时空组学新技术,能定位每个细胞的位置以及相对应的微环境,在获取组织空间组信息上有重要作用。本项目内将建设的“生命时空组学”大科学项目是全球第一个以时空组为基础的大科学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填补人类组织器官空间组数据的空白,为相关疾病研究与临床提供支撑,进一步奠定华大的标杆地位。此外,随着华大及下属机构业务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研发、生产空间日趋紧缺,作为深圳成长起来的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华大系企业在我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亟需利用自身优势和当前机遇规划建设该项目,满足企业战略发展需要。

  (三)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战略和省、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属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是深圳市鼓励发展类产业。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鼓励生命科学行业的发展,是实施本项目的重要保障。除了作为深圳国家基因库的组建和运营机构,华大更是与100多家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建立了战略性合作,与全国上千家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联合实验室超过200家,业务水平得到了行业一致认可。华大还拥有先进的基因组研究平台和生物信息分析能力,在临床研究上,华大已具备贯穿整个人类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研究案例;在资质上,华大不仅具有我国全面的监管部门认证资质,还获得了CAP美国病理学家协会认可等多项专业实验室认证;在基因组数据库上,华大通过持续的科研和产业化,积累了庞大的数据库,具备了更精准的分析能力和更强的检出能力。依托如此良好的产业基础、丰富的项目经验与核心的技术优势,能为本项目落地提供强大的经验支撑和技术支持。

  此外,项目的行业前景多方利好,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云计算、超级计算等技术的逐步成熟,基因库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备,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基因组学应用将会越来越普及,基因测序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个性化医疗、肿瘤和遗传病、微生物、农业、器官移植等医用和商用领域。预计仅基因检测服务业在近几年内可以达到百亿级的市场,如果整合所有基因检测相关行业产业(产前诊断、干细胞治疗等),该产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超过万亿,未来发展极为乐观。

  (四)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研发办公区、国际会展区等功能区域,集华大全球总部、研发中心、国际生命科学交流展示和体验中心于一体,具体包括总部办公、教学培训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健康示范中心及配套宿舍。

  (五)初步建设规模: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及现状建设情况,项目需求土地面积10299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999.61平方米,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308880.24平方米,具体分项指标为:生物科技研发242882.16平方米(地上规定149995.94平方米、地上核减92886.22平方米),宿舍61160.33平方米(地上规定58255.11平方米、地上核减2905.22平方米),食堂地上规定2952.7平方米,管理用房地上规定1015.59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23.4平方米,通讯机房146.06平方米,10KV变电所500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152119.37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制造、研发办公,另有部分宿舍、商业等配套。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五、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1 生物产业”下“A0101 利用高通量测序或新一代基因检测技术检测海量基因组学、蛋白质学等生命信息,利用生命信息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大数据服务平台”、“A0110 食品中微生物、生物毒素、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及检测产品开发技术,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及食品掺假快速识别检测技术,食品中重金属成分快速检测技术,食品原料快速溯源技术等”和“A0132 生物育种,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转基因抗虫、抗病、抗旱、耐盐和优质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农业、林业新品种,转基因生物新品种”,以及“A08 生命健康产业”下“A0803 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跨组学生命信息服务”。 综上,该项目产业类型属于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

  (二)生产技术

  本项目联合申报体具有先进的技术平台,是国内少有的掌握核心测序技术的企业之一。凭借先进的测序和检测技术、高效的信息分析能力、丰富的生物资源,搭建了世界先进的多技术平台,构建了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网络体系。目前拥有测序平台、信息平台、自主研发的技术平台(包括癌症个体化诊疗技术、肿瘤低频检测技术、人体共生微生物和健康研究、蛋白质组学研究、代谢组研究)等技术体系及资源库。

  (三)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

  符合《高通量测序数据序列格式规范(GB/T 35890-2018)》《生物基因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管理规范(SZDB/Z 92-2014)》《人类血液来源免疫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SZDB/Z 185-2016)》《人源肿瘤细胞系建立技术规范(DB4403/T 122-2020)》《基于第二代测序技术的HPV基因分型检测标准(SZDB/Z 123-2015)》等20余项相关产业标准。通过了质量(ISO 9001:2015)、环境(ISO 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OHSAS 18001:2007/ISO45001:2018)、信息安全(ISO/IEC 27001:2013)管理体系认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3485:2016)以及检测实验室认可(ISO/IEC 17025:2017)、医学实验室认可(ISO 15189:2012)、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认可和CLIA(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认可等多项专业实验室认可。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及建筑物产权后3年内正式运营投产。(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投资强度:单位用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30000元/平方米。

  3.产值规模:自土地及建(构)筑物出让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纳入盐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亿元人民币。

  4.税收规模:自土地及建(构)筑物出让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在盐田区纳税额不低于7.5亿元人民币。

  5.节能要求:项目产值能耗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

  六、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用地面积约10.3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总规定建筑面积约30.8万平方米,其中建成后无偿移交盐田区政府的部分约10.5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意向用地单位一建筑面积占比约0.43%;意向用地单位二建筑面积占比约15.01%;意向用地单位三建筑面积占比约47.16%;意向用地单位四建筑面积占比约37.4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并带建(构)筑物挂牌出让。

  (五)地上建(构)筑物处置:

  1.出让标的:出让标的名称为J402-0349号宗地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建筑功能为研发用房、宿舍、食堂等。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深测房(现)TB2-202100381号)及补充数据,项目总建筑面积460999.61平方米,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308880.24‬平方米(包含规定建筑面积213088.80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95791.44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152119.37平方米。B栋对F栋围合的中庭空间、F栋以及C栋01层(±0.0标高层)空间为建成后无偿移交盐田区政府的部分,该部分总建筑面积112967.40平方米,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105526.65‬平方米(包含规定建筑面积18108.66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87417.99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7440.75平方米。

  2.出让方: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3.出让价格:13.5687658119亿元。

  4.受让方:J402-0349号宗地使用权竞得者。

  5.特别说明:受让方应承诺,知悉建筑物现状情况,受让后对建筑物有关的一切安全和竣工验收事项自行负责,与出让方无关。

  (六)土地使用期限:三十年。

  (七)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除移交政府部分物业外)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项目建设用地联合竞得人应与盐田区政府或盐田区政府授权的产业管理部门分别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或变更(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由竞得单位按份共有,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除政府物业外)。

  3.项目地上建(构)筑物出让的缴款及交付的方式与时点、监管责任、违约责任及其他事宜以出让方和受让方另行签订的地上建(构)筑物处置或移交协议为准。项目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盐田区政府的物业,项目建设用地联合竞得人应与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条件、使用功能、共享使用权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为多方共有产权,项目用地建筑物原则上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用,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5.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不含政府部分物业)由区政府回购。

  七、竞买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只接受联合竞买,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为4家,需提交由联合体各成员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出资比例及各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承诺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

  (二)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八、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建设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且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保证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污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的产生和排放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6天(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盐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755-25228616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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