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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终审结果及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年第二批次)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0-12-02

  根据《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二批次)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2020年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排位、看房、选房签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公示合格家庭1266户,终审合格家庭1260户,详见附件1-3。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第一序位排名1~90位的9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排名91~180位的9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排名181~1260位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3。

  二、看房有关事项

  本次共配租房源90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鉴于目前仍处疫情防控期,为避免现场拥挤,每个家庭限定1人进入看房现场。各小区简介详见附件5。

  看房排期如下:

序号

日期

选房排位号

序位

看房具体时间点

1

2020年12月4日

第1名至第90名

入围家庭

9:00-12:00

14:00-18:00

2

2020年12月5日

第91名至第180名

候补入围家庭

3

2020年12月6日

第181名至1260名

递补入围家庭

说明:
  1.由于场地限制,请看房家庭务必按照看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看房。
  2.看房家庭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看房,配合物业管理处登记相关信息;

3.看房咨询电话:海桐居22320658;唯冠宿舍楼25356619;海美居22725112;五十小区25216328;海安居一期22327166;海安居二期22327166。

  另可线上看房,看房路径为微信服务号“盐田安居家园-互动服务-VR看房”或网站“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服务主页-VR看房”。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排期如下:

日期

场次

时间

选房排位号

序位

12月7日

(星期一)

  第一场

09:30-10:30

第1名至15名

入围家庭

第二场

14:30-15:30

第16名至30名

12月8日

(星期二)

第三场

09:30-10:30

第31名至45名

入围家庭

第四场

14:30-15:30

第46名至60名

12月9日

(星期三)

第五场

09:30-10:30

第61名至75名

入围家庭

第六场

14:30-15:30

第76名至90名

12月10日

(星期四)

第七场

09:30-10:30

第91名至135名

候补入围家庭

第八场

14:30-15:30

第136名至180名

候补入围家庭

12月11日(星期五)

第九场

09:30-10:30

第181名至400名

递补入围家庭

第十场

14:30-15:30

第401-1260名

递补入围家庭

说明:

1.选房准时开始;选房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完成后现场签约。

2.候补入围家庭和递补入围家庭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有房源剩余,另行短信通知选房。

3.选房前请务必开通手机银行,并预存足额租赁保证金(本批次房源最高租赁保证金不超过3200元)。

  (二)选房签约地点及指引

  地点: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6楼615室。

  指引:详见附件6。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或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一)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二)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选房前请务必开通手机银行,房号选定后现场通过手机银行缴纳租赁保证金,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现场退出轮候库(详见附件6“选房签约指引”)。

  (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三)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有效意向房源仍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现场缴纳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入围家庭名单及排位(2020年第二批次)

  2.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候补入围家庭名单及排位(2020年第二批次)

  3.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递补入围家庭名单及排位(2020年第二批次)

  4.区户籍轮候公租房房源清单(2020年第二批次)

  5.各小区简介

  6.选房签约指引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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