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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19-04-12
初一招生对象为2019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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