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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点亮法治之光 为城区崛起护航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8-28

  1980年,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落户鹏城,从此深圳成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缩影。40载峥嵘岁月,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早已融入这座城市的血脉。因改革而立的盐田区从诞生就承担着改革的使命,而法治犹如血液中的白细胞,守护一方安宁,为城区崛起护航。

  盐田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盐田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提出打造“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区”目标。盐田区司法局将“深圳速度”体现在了每一项重大工作的推进中,积蓄法治力量,献礼特区40周年。

  重点改革项目率先破题

  在盐田区重点改革项目“探索建立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法律协作机制”上率先破题,建立“四个规则”,打造“一个平台”,创新“一条路径”。研究出台深港公共法律服务规则、法律查明规则、旅游消费纠纷调解规则、深港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建设深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入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吸引香港专业法律人士、港籍调解员参与法治事务,为港人港企定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具有“一国两制”特色的法治宣教路径。

  树立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2019年10月,盐田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务办理规则(试行)》,规范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事务的办理程序,此办理规则在全国尚属首例。2020年3月,盐田区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盐田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从源头严控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加快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法治化。开展行政执法流程合规性重构,制定行政执法合规性指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指标体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示听证和咨询论证程序。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存改立废释”。完善法治建设督察体系,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盐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构建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辖区企业多方参与的开放式互动平台,将涉企行政决策出台、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涉企政府扶持、涉企法律服务等统一纳入体系,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辟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制定《企业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民工劳动合同大普查等专项行动,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推广“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就企业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履行、商户物业租赁、政府惠企政策等问题进行专业解答,为企业在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执行、合同合规审查等方面提供“管家式”法律服务。开辟企业不可抗力公证、知识产权公证快速办理渠道。整合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为企业高效解决纠纷提供多种选择。

  打造全国知名法治宣教名片

  盐田区普法办独创法治宣教普法工作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深圳宪法公园”建设成为全市唯一的广东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并获评市五星级法治教育基地,“盐田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获评市四星级法治教育基地。同时,盐田区不断拓展“宪法先锋”“民法卫士”游船等海上法治宣教路径,形成“全域旅游+全域普法”盐田模式。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想在前面,干在前面,走在前面。做实做细“关键少数”、青少年学生普法,还为来盐建设者量身定做普法项目,打造普法工作“大合唱”,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大法宣格局。“多维普法盐田模式——将法律宣传做成文化品牌”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选编”“深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实践案例”。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去年以来,盐田区成立全省第一家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中英街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深港法律事务协作,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制定人民调解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创新实施矛盾纠纷信息摸排、宣传引导、多元调解“三前移”模式,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参与“我当调解员”活动。491名人民调解员、19名社区法律顾问分布在全区各个角落,疫情期间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87宗,成功调处279宗,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当事人641人,涉及金额971万元。走访摸排辖区企业112家,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次。盐田公证处积极开拓新型公证业务,将服务范围向城市更新、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全、民生保障等领域延伸,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公证案件8934件,同比增长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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