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4-02-27
盐田区召开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永航,区委副书记、区长杜玲等出席大会。
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周建明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过去一年,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守“监督”之职,全力维护发展大局。实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组建以代表和专业人士为主的评审调研组,科学制定评价体系,围绕规划纲要指标完成、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等要素,对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进行综合评审。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田心国际创意港建设、垃圾减量分类、节能减排、城市更新等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展开调研视察,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盐田区人大常委会树“务实”之风,强力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区住建局和东部交通运输局进行工作评议,本着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推动工作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评议,既充分肯定了两个部门取得的工作成绩,又针对评议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优化提升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水平。组织代表视察绿化提升行动、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公共自行车二期和盐田高级中学等关系民生改善的建设工程,专题听取区政府落实民生实事情况报告,督促区政府民生项目推进。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150余条,督查解决了困扰沙头角社区十多年的违建天桥、盐田街道双拥公园改造项目等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
过去一年,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狠抓代表培训,对代表进行履行职责、计划预算报告审查、执法检查等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逐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启动代表综合履职系统,严格实施代表执行职务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试行代表社区联络站考核办法和代表履职经费管理规定,不断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接访代表和分工联系代表制度,畅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民意渠道。完善常委会工作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代表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及时开展代表缺额补选工作,确保了代表结构的广泛性和合理性。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围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主题,引导市、区全体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述职、“代表讲堂”、“代表议事会”等大型活动48场,走访、接访居民群众1202人次,收集、转办热点难点问题118件,形成调研报告9篇,社会反响热烈。
盐田区人民法院院长卢成燕向大会作了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盐田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格依法办案,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4010件,同比上升0.22%,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31件,民商事案件3183件,行政案件24件,办结执行案件572件,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呈良好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盐田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平安深圳、平安盐田”建设,依法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12件15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适用率为11%。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从宽处罚,未成年罪犯的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6%,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全部封存。
盐田区人民法院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落实人大的有关决议,针对司法改革、审判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向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大力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编发《盐田法院通讯》联络专刊,每月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实行法官挂点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全年法官共走访街道、社区基层代表11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接访、参加案件评查和见证执行等活动183人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完善陪审制度,加大参审力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15件705人次,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7%。
报告指出,盐田区人民法院积极实施便民审判,大力实施审判提速工程,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成立速裁合议庭,对标的20万元以下的简单诉讼案件,采用速裁方式快速办理,共快速处理民事案件160件,平均结案时间14天。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依法采取经济、便捷的诉讼服务措施,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登门调解;对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到监所开庭;对工作日无法到庭的当事人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庭或调解。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向大会作了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盐田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0件342人,同比分别增加1.32%和0.88%;批准逮捕185件259人,同比分别增加1.09%和减少4.0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9件385人,同比分别减少3.24%和13.48%;提起公诉213件296人,同比分别减少15.48%和27.27%。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用批捕起诉手段,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0人,不诉51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符合条件的43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报告指出,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查办中国铁科院深圳分院监理工程师李某等3人受贿案,街道协管员周某等7人滥用职权、受贿案等职务犯罪15人,以办案实效回应群众期待。依法公诉职务犯罪。起诉了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某受贿、行贿案,原大运会执行局局长秘书黄某受贿案,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某受贿案,坑梓街道办原副主任张某受贿案,宝安公安分局民警叶某等3人徇私枉法案等大要案50人,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与此同时,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守护司法公平正义。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欠薪逃逸等关乎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依法办理了沈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周某、汪某偷排泥浆毁坏市政设施案,冉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一批案件,有效发挥打击震慑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43人,不诉16人,切实保障人权,防范错案发生。深入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提出严格管理和预防事故的建议,严防脱管漏管。
报告提到,2014年,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切实为盐田“五位一体”协调发展营造平安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盐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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