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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如何处理?

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3-30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或者经过补正之后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均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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