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3-2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责来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自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的一种方式。所以,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如果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