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以来为顺应新的资金管理工作需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历经多个版本修订,并逐步完善和规范。随着坚定不移深化“产业兴盐”“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全力打造“湾区核心枢纽、品质发展标杆”,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的政策抓手,提高辖区企业服务的统筹能力,结合近期盐田区机构改革实际情况,需要对原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调整。

01进一步完善表述和明确职责和分工

02强化企业服务导向实施一窗受理

03增加资金总额控制要求

04优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为配套盐田区即将迎来的高速发展机遇,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专题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等环节,起草形成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用于加强和规范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对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和方式、管理职责分工、审核和批准程序、资金监督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本规定自 2022 年 4 月 6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