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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3-17
  • 名 称: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公开方式:
  • 分类:招考公示

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赴外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5.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2年3月2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7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31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https://ytqsydw2023.htirc.cn,填写《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奖学金、获奖证书等其他可证明个人素质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通过资格预审,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上传的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预审与线上面谈

  (一)资格预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预审,预评分合格线为8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当预评分80分以上考生不足岗位拟聘人数8倍时,预评分8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线上面谈环节。

  面谈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线上面谈人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如进入线上面谈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预评分高低依次递补,并另行通知。

  (二)线上面谈

  取得面谈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合格线为80分,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得分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当线上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5倍时,原则上线上面谈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现场面试环节。如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的线上面谈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上海

  入围面试人员、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笔试。如面试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时,则全部考生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笔试

  时间:面试结束后第二天。

  地点:上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笔试,按要求完成笔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根据线上面谈分数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拟聘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拟聘人选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六)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七)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566466,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1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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