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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19-05-0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2)的规定,2018929日至2019116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以下简称“区工务局”)送审的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工务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经深发改2010902号、深发改2011233号、深盐发改投批20121号、深盐发改投2012222号、深盐发改投201323号、深盐发改投2013256号、深盐发改投2016255号、深盐发改投2017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计划总投资669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区国土基金、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区工务局(该项目前期工作由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前期办”)。项目201289日开工,201457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63,666,278.64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63,511,995.87元,本次决算审计核减154,282.77元,核减率0.24%,详见附件。

  (二)跟踪审计情况。

  在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过程中,完成工程标底审计三项,出具工程预算审定书三份,审定金额合计62,646,467.37元;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六项,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六份,送审金额合计59,289,581.67元,审定金额合计57,176,355.56元,合计核减2,113,226.11元,核减率3.56%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6697万元,实际投资6351.20万元(其中:工务局完成投资6016.60万元,区前期办完成投资334.6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送审决算资料不完整。

  送审资料中,未见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K0+000-K0+040段边坡(东隧道口)变形监测合同、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二号路高程及边坡地形图测量结算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计组提出后,建设单位于201913日补齐上述资料。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资料管理,确保送审资料的完整性,以便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将未发生的费用计入决算。

  由区前期办负责的项目建议书编制费,送审金额70,000.00元,送审资料中未见项目建议书成果及批复文件,经审计组提出后,区前期办说明,该项目无需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合同取消,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建议区工务局今后在报审项目费用前,加强与区前期办的沟通,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多计勘察费用。

  由区前期办负责的华大基因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费,送审金646,931.28元,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应为562,788.85元,多计84,142.43元。

  建议建设单位今后计算费用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避免多计费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工务局、区前期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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