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沿港社区创建宜居社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正式稿)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18-07-1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年7月4日至12月12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盐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盐田街道办)送审的沿港社区创建宜居社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盐田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沿港社区创建宜居社区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4〕15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28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盐田街道办。工程于2016年8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造价为2,451,707.22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2,171,989.42元,本次决算审计共核减279,717.80元。其中:该项目建安投资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金额为2,470,600.00元,建设单位初审金额为2,216,452.39元,审计局审定金额为1,950,292.82元,核减金额为266,159.57元,核减率为12.01%。主要核减原因:1.多计部分项目工程量,如室外混凝土道路、花岗岩、电力电缆、拆除路面及基层、挖沟槽土方等,调整后核减14.05万元;2.部分项目计价有误,如挖淤泥、流砂、电力电缆等,调整后核减2.23万元;3.部分材料单价偏高,如花坛花岗岩贴面、高路灯、照明灯、道闸机,调整后核减4.6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283.00万元,实际投资217.2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送审结算造价误差率超过5%

  该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2,216,452.39元,造价咨询单位是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审计局依规范审定的金额为1,950,292.82元,核减金额为266,159.57元,核减率为12.01%,咨询公司编制的造价误差率超过5%。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负责” 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保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编制质量,严格控制质量偏差,编制的工程结算造价文件质量偏差率不得超过规定的5%。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加强对工程造价审核机构的管理,加强复核,提高编制工程结算文件质量。

  (二)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该工程合同工期120天,于2015年5月15日开工,2016年8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实际工期442天,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322天。报审资料中有同意工期顺延的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并组织竣工验收。

  (三)未按规定时限送审竣工决算 该项目于2016年8月11日通过验收,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1日送审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盐府〔2014〕20号)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报区审计部门审计”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盐田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