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6-10-0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10月14日至2016年8月12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区环保水务局)送审的大小梅沙沟渠清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环保水务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大小梅沙沟渠清淤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2009〕196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原建设单位是区农林水务局,机构改革后变更为区环保水务局。工程于2010年1月15日开工,2010年4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跟踪审计情况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405,313.00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405,313.0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附件。
(二)跟踪审计情况
在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过程中,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一项,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一份,送审金额为1,340,000.00元,审定金额为1,340,000.00元,无核减。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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