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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0-07-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3日至5月19日,对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公共绿地养护、小区垃圾减量分类、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等方面情况,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作,盐田区成立了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指挥部,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017年至2019年,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用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公共绿地养护、小区垃圾减量分类、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等方面的支出共计67,188.73万元。其中2019年预算下达合计22,180.25万元,实际支出合计21,652.49万元,平均预算执行率97.62%。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围绕打造“全市最干净城区”和“世界级山海花城”目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城区面貌进一步改善,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还存在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预算价偏高、合同管理工作较粗放、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方面

  1.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预算价偏高。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017年底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时,仍然采用2014年的道路测绘结果,导致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预算单价偏高。

  审计建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开展自查,并制定相关措施实施整改。

  2.清扫保洁合同管理较为粗放。

  受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改造等项目施工影响,实际清扫保洁范围较合同约定有所减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清扫保洁服务合同未考虑保洁范围调整情况,合同执行期间均按招标确定的保洁面积结算。

  审计建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实施更精细化管理。

  (二)公共绿地养护方面

  3.漏扣、少扣公共绿地养护面积,涉及多付费用7.39万元。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公共绿地养护合同履约期间,部分被占用绿地存在漏扣、少扣情况,涉及多付养护费用7.39万元。

  审计建议加强被占用绿地的动态统计工作,确定实际养护面积,调整养护费用。

  (三)小区垃圾减量分类方面

  4.垃圾减量分类服务合同内容交叉重叠,涉及多付费用7.69万元。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与中英街管理局分别签订的两份垃圾减量分类合同,服务时间存在交叉重叠,涉及多付费用7.69万元。

  审计要求中英街管理局追回多付的7.69万元。

  5.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合同支付存在风险。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2份宣传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均为一年,合同总价36.88万元。在未验收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款项。

  审计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期支付款项方式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6.垃圾减量分类服务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小区奖品发放签收不实。二是服务合同签订不严谨。

  审计建议加强小区垃圾减量分类各项管理工作,针对奖品签收不实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杜绝漏洞。

  (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方面

  7.个别工程未结合实际开展设计。

  恩上公路景观提升工程未结合现场实际开展设计,设计的凤凰木、宫粉紫荆等乔木,大部分无种植空间,为此减少实施内容占合同金额31%。

  审计建议充分结合现场实际开展设计工作。

  8.项目管理不规范。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项目结算标准不统一。二是部分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三是项目工期普遍滞后。

  审计建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增强造价审核把关责任意识,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

  四、其他应关注的事项

  辖区树木迁移、管养工作亟待规范管理

  我区几个主要树木迁移安置场内的树木普遍长势差,存活率不高,较多树木已死亡,造成较大的损失浪费。一是树木迁移修剪、种植不规范。二是移植树木管养不到位。

  审计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规范管理树木迁移修剪、运输、种植及养护等各项工作。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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