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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关于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发布时间:2023-04-2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署党组及时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署党组深刻地认识到巡察组提出的明确具体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肯深刻、切中要害,署党组都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并坚持从自身做起,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区工务署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坚决整改,确保把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落实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落实到推动政府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快部署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期间,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署长任组长, 分管署领导任副组长,根据“一岗双责”分工落实整改具体任务,并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汇总梳理问题清单,协调推进、督促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组织全体部门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个分项、51个问题逐项研究、逐项分析,严格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盐田区工务署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逐条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共132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领导、承办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党组书记、署长带头紧抓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困难,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经过整改,目前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巩固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落实整改以来,进一步加强了“三重一大”事项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节点工期+过程结算”工作指引(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小额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同时,加强源头防控,对本署“三重一大”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工程招标、工程变更备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人事管理、物品采购、公务车维修管理等6项“三重一大”相关权利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加强层级审批及集体决策,严格按程序和规则办事,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意识、政治觉悟、纪律作风明显加强,党建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速、提效、提神。

  二、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类、21个分项、51个问题,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逐项列表、逐条整改,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强化跟踪督办,有效地保证了整改质量。

  (一)第一方面问题,担当不足,监督缺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质效还不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一张蓝图绘到底’理念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刻开展自查,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变更管理办法》,明确由署技术经济组负责对一、二级工程变更事项的必要性、变更预算造价的合理性等开展复核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变更管理工作;二是深度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踏勘项目现场,主动对接好前期部门及项目实施部室;三是组织预算编制单位结合项目情况踏勘项目现场,严格审核施工图纸,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

  (2)针对“推动工程绿色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概算编制文件中充分考虑新材料、新技术的费用,并在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概算允许范围内优先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目前已在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等重大项目中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

  2.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不够主动”问题一是在与区前期部门移交项目时,严格落实签订移交协议书制度,确保移交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移交前,主动对接相关前期部门,推动协调相关用地规划等审批工作;三是提前谋划,积极对接区前期相关部门,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目前已主动与盐田交通运输局、区前期办对接东海道整改项目、盐田区道路整治一期工程、盐田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等前期项目,深度介入项目前期工作。

  3.关于“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项目延期率高达百分百”的问题。一是针对盐田区环卫基地及配套工程、机关幼儿园等工期延期项目,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予以履约评价不合格评价,并约谈各参建单位,要求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强力推进项目进度,目前盐田区环卫基地及配套工程、机关幼儿园已完工;二是加强与区前期办的沟通协调工作,项目负责人工作前置,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工期安排,并减少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滞后现象。三是按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定期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履约评价,不断提升履约质量。

  (2)针对“部分工程质量有缺陷”的问题。针对部分工程质量有缺陷问题,全面梳理云海学校存在的漏水点位置、漏水原因以及责任单位划分,对于缺陷责任期内的漏水点,已于2022年5月完成整改,室外绿化区域地面塌陷问题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整改,整改后大部分渗漏水区域问题已解决。对于已过缺陷责任期的相关问题,已与云海学校校方对接,建议由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申请专项经费进行修复;盐港幼儿园供水房漏水问题已于2022年8月完成整改。

  (3)针对“工程移交不及时”的问题。加强与区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在概算批复阶段明确接收单位,目前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等项目概算批复已明确相关使用单位、产权单位,同时,工程部室对本部室项目建立动态台账,掌握完工项目个数,及时整理移交资料,加快办理移交手续,其中小梅沙西侧滨海1号边坡治理工程已于2022年11月完成移交。

  4.关于“打造精品工程意识还不强问题

  (1)针对“工程管理信息化程度低”的问题。根据区政数局部门指导,将新建项目信息录入《盐田区项目全周期管理系统》,提升工程管理信息化使用力度。

  (2)针对“工程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进一步修订完善工程规章制度,组织修订《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小额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设工程事务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盐田区建设工程事务署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确保以时俱进,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5.关于“工程全过程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1)针对“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问题。深度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各个阶段中开展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积极对接前期部门与工程部室,做好项目前期与实施衔接段工作。

  (2)针对“过程监管把关不严”的问题。及时印发新修订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并组织专题学习,避免出现因对规章制度了解不全而审批不规范或后补工程变更资料等情况;二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变更后补行为、验收不严不实问题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引以为戒,查漏补缺,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履约评价进行全面梳理,对缺少履约评价的报告完善签批意见;定期对各项目变更台账进行及时更新,提交署长办公会或党组会审议工程变更议题时,工程变更台账作为附件提交,变更资料由工程部室按规定报合同部登记,强化造价信息审核,及时更新完善。

  (3)针对“验收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反馈,项目负责人于部室例会就该问题进行检讨,部室所有项目负责人听取检讨并吸取教训,杜绝资料不合规行为;二是各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例会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保证工程资料的合规性和严谨性,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单位,予以履约评价不合格处罚;三是分管署领导、部室领导定期前往各项目部抽查资料。

  (4)针对“变更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动态变更台账,对错漏信息进行及时核实更改,并定期对各项目变更台账进行及时更新。提交署长办公会或党组会审议工程变更议题时,工程变更台账需作为附件提交。同时,工程变更按规定报合同部登记,强化造价信息审核,及时更新完善。

  (5)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修订《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工程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将工程档案移交时限及要求等列入新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同时,常态化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落实工程档案归档责任,做到每周在工作群通报提醒。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体系不健全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力量不足,检查手段单一”的问题。细化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并统一进行了培训。目前各工程部室指定一名安全生产统筹人员负责各自工程部室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组织各工程部室开展交叉检查和飞行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2)针对“疫情防控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在建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出具了工作指引,细化各项目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并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在建工地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3)针对“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所有在建项目均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纠察巡查工作体系的通知》组建安全专项纠察队,并配置安全员,加强自查自纠频率,并每日上报安全事件;同时针对用电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限时整改,其中机关幼儿园拆除重建工程用电安全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2年度全年对19个项目开展14次专项检查,累计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239个,并督促100%落实整改,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平稳。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署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内容,明确党组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并于“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完善本署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资源,通过“每周定期统计、支部通报提醒”,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学好用好“学习强国”等线上资源,形成主动学、长期学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方面问题,作风不实、问责不严,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变更提交不及时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全体项目负责人引以为戒;二是要求对工程量需按实结算的议题按暂估量进行先行上会,避免出现先实施后上会的情况发生;三是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变更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变更类型及办理流程,由署技术经济组负责对一、二级工程变更事项的必要性、变更预算造价的合理性等开展复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变更管理工作。

  2.关于“宗旨意识不够牢固”问题

  (1)针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立场还不强”的问题。一是以使用单位的需求为导向,前期设计阶段充分征询使用单位需求意见并落实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现场实施阶段严格按图施工;二是项目交付使用后,及时通过回访使用单位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在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复盘分析,总结建设经验,分析工作不足,提升项目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2)针对“工作作风拖沓”的问题深度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反馈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意见建议,拖延未治理的区人民医院旁碧桐道400米处塌方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已于2023年2月底完工。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长期占用管理对象车辆”的问题。一是巡察发现的粤BJ943非公务用车已退回,署党组书记、署主要负责人对占用管理对象车辆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谈话记录已上报区纪委监委;二是召开全体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于巡察整改期间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各部室开展自查,经排查,无再占用管理对象车辆等类似问题发生;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做到“一车一卡”,对车辆使用及加油及时做好登记,并在重大节假日前印发《关于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对公务用车使用有关要求予以定期提醒,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四是开展廉洁从业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区检察院政治部业务骨干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的廉政责任意识及拒腐防变能力。

  (2)针对部分部门负责人办公面积超标”的问题通过合署办公等方式对部分部室负责人办公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即时整改。

  4.关于“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高问题

  (1)针对定标投票独立性、公平性不足”的问题。针对定标投票独立性、公平性不足、招标方式不合规问题,及时组织对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情况全面梳理,全方位排查,并将2022年度标后评估情况报送区住建部门,同时,组织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小额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设工程事务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确保按程序开展小型建设工程发包工作及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2)针对部分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问题。在部室例会组织专题学习,同时要求相关招标代理单位严格落实招投标的相关规定,中标公示后予以申请办理中标通知书相关手续。

  (3)针对违规同类变更拆分”的问题。组织对明珠道改造工程南段项目建筑垃圾清除的变更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召开部门会议,对此类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同时,组织各项目负责人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本署变更管理办法分级分类管理。

  (4)针对涉嫌违规挂靠或转包”的问题。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确认,对出现涉嫌违规挂靠或转包的项目予以顶格处罚,并将相关情况报送住建部门。

  (5)针对招标方式不合规”的问题已在综合技术部部室例会组织专题学习,后续将严格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及《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小额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开展小型建设工程发包工作。 

  5.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程序倒置等问题问题

  (1)针对部分监理合同未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0日内签订”的问题。明确综合技术部、合同部各经办人员办理合同签订文件的时限要求,并由合同部督促跟进。经整改,近期完成公开招标的盐田交警大队副楼加固修缮工程、盐田区环卫基地及配套工程—剩余收尾完善工程、盐梅路改造工程—挡土墙工程施工第三方监测等项目,均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2)针对先签后上会审批”的问题。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范(试行)》,明确委托事项有关上会审议原则,加强制度约束。

  (3)针对先执行后补签甚至至今未签合同”的问题。在部门例会强调我署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严禁未签合同先动工的情况,对于可能存在需紧急处理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事项审批。

  (4)针对部分合同条款约定前后衔接矛盾”的问题组织对涉及问题作了情况说明,同时加强对合同约定内容审查工作,审核过程中充分征求合同部门意见。

  6.关于“项目资金违规支出”问题

  (1)针对未经报批发改部门擅自挪用”的问题。一是组织工程二部原项目负责人就“未经报批发改部门擅自挪用”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同时向区发改局反馈并建议制定超概算批复范围列支建设资金的审批制度;二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范(试行)》,明确重大资金使用需上会审议原则,加强制度约束;三是与区前期办等部门就前期工作移交的流程进行确认,建议在项目移交前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前期资料完善。

  (2)针对不坚持原则多支付”的问题修订完善《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范(试行)》,明确重大资金使用需上会审议原则,加强制度约束。召开部门例会强调资金使用的严谨性,要求明确施工过程中各方责任;开展招标、组织施工单位进场之前及时会同相关单位赴现场踏勘,对照场地实际情况,复核施工图纸。

  7.关于“‘四风’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对本署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重点工作等进行梳理更新,并定期督办,确保“挂图作战”落实落细;二是开展作风整顿,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公开承诺事项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2)针对官僚主义”的问题召开部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并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梳理工作。目前田东中学拆除重建项目未及时抢修排水管导致区人民医院地下车库部分水淹问题已妥善解决。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针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已对财务及采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负责财务及采购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以巡察整改为推动力,加大对财务审核管理的重视力度,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目前电商平台采购的办公用品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第三方面问题,偏重业务、轻视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够完善问题。一是修订《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明确党组会和署长办公会议事界限,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办公室加强上会议题审核把关,在上会议题审批表中明确议题会议类型,做好议题收集汇总和发放;三是组织对《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专题学习,确保全体人员及时掌握本署“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抓好制度落实。

  2.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党务人员参加了全市党建业务培训,确保熟悉掌握全前谈心谈话有关流程及具体要求;同时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头,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制度。

  (2)针对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存在材料雷同情况”的问题。及时将会议文件及有关要求转发班子成员,组织会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会议主题及具体要求;署主要负责人带头撰写,并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深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材料雷同,确保达到会议效果。

  (3)针对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充分,‘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组织党务人员参加了全市党建业务培训,确保熟悉掌握组织生活会有关流程及具体要求;已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把关,深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会议效果。

  3.关于“党建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1)针对结合业务不紧密,未做到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建保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已制定廉政责任书,对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明确廉政要求,在所在新开工项目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廉政责任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是强化党建促业务。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质量+示范”建设,在拖车服务中心建立临时支部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重大项目中实施,引领党员攻坚克难,推动政府工程高质量建设。

  (2)针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在宣传栏设置支部架构、委员分工和“党员亮身份”内容,完善阵地建设。

  (3)针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的问题加强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记录本分开,并完善相关入党人员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4.关于“内部制度修订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内容审核不严、印发不严肃”的问题。组织修订完善了《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节点工期+过程结算”工作指引(试行)》《盐田区建筑中事务署小额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并提交署党组会议审议后以红头形式印发。

  (2)针对内容抄袭”的问题。组织修订《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其中《署党支部委员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已修订完善,并于2022年12月1日提交署党组会审议并印发。

  (3)针对会议纪要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办公室加强对会议记录纪要撰写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及业务水平,并即时更换符合要求的会议记录本;同时,加强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目前上会的会议议题原则通过OA报分管领导及署长审定并同步报署其它领导提前阅知,办公室根据议题审定结果收集汇总会议议题,确保不遗漏。

  5.关于“人员管理比较松散”问题

  (1)针对“人员信息掌握不清楚”的问题。按照在编人员标准制定编外人员信息表,并组织完成填报,并明确原则每年申报一次,有变化随时申报,及时掌握编外人员个人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

  (2)针对“人员动态情况掌握不及时”的问题。定期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活动,并督促各部室加强谈心谈话和教育引导。2022年共开展46人次谈心谈话,内容涉及工作生活状况、廉政等方面内容,及时了解队伍思想现状,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巡察反馈至今有针对性开展4人次廉政纪律、工作纪律谈心谈话。

  6.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任职资格条件未依规设定”的问题。加强与区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强化人事干部的管理培训,避免因人事业务知识掌握不全导致出现程序性错误;做好层级审核,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由署党组研究决定,过程文书均以署党组名义印发;办公室主任和人事干部已通过专题学、自学等方式加强人事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人事业务水平。

  (2)针对“归档材料不完善”的问题。已建立《区工务署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清单》,规范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提交要求;加强对人事干部专题培训,并要求同时以自学的方式定期温习区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工作指南》,确保熟悉选任纪实工作要求。巡察以来共协助开展1批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并及时组织全流程纪实材料自查。

  (3)针对“任前公示通告不规范”的问题。对任前公示文件加强层级审核把关,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由署党组研究决定,过程文书均以署党组名义印发,已组织办公室主任和人事干部专题学、自学等方式学习最新的干部任前公示要求,确保熟悉相关人事业务流程及具体要求,不断提升人事业务水平。

  三、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组织开展集中整改,目前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踔厉奋发,凝心聚力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一)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二是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党建 “标准+质量+示范”建设,实现支部建在项目上,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引领党员攻坚克难,推动政府工程高质量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落细落实,坚持把问题解决到位。按照区委巡察组的指导意见,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坚持花大力气、使硬功夫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任务,要长期坚持,严格台账管理,完善整改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三)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履行好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廉政表现,注重在完成紧急任务、重点工作及平时综合表现中识别、考察、选拔干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岗位需求和专业特长,建立健全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充分发挥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的优势。三是进一步加强人事机制建设。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据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做好征求意见、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相关材料的造册存档工作,全面留痕。

  (四)加强廉政纪律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强化集体决策,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防止个人说了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廉政教育,做好日常谈心谈话提醒活动,强化纪律执行;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加大对承包商履约评价,促进其诚信履约及提升履约质量;加强对参建单位的廉洁宣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朝气蓬勃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2322370;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楼17楼1726室,邮编518081;电子邮箱:gwjsfw@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党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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