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时间:2020-08-05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16年6月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发的《市规划国土委关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知》(深规土〔2016〕464号),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香径南街西侧,深盐路北侧,拆除用地面积53120.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69.4平方米。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迁范围面积29063.5平方米,一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908.6平方米。
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范围涉及5块宗地,包括J228-0001、J228-0014、J228-0002、J226-0006、J231-0102。根据深圳市易达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达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现状测绘总建筑面积为52487.29平方米,涉及165户权利主体,其中165户已与易达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所有权利主体已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易达成公司,形成单一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 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的形成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
三、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
2.深圳特区报
3.盐田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yt.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1.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2.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3.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人及电话:宋达宽,22320383。
特此公告。
附件:1.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实施规划图
2. 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权利主体汇总表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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