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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来源: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时间:2020-08-05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16年6月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发的《市规划国土委关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知》(深规土〔2016〕464号),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香径南街西侧,深盐路北侧,拆除用地面积53120.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69.4平方米。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迁范围面积24057平方米,二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4160.8平方米。

  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涉及3块宗地,包括宗地J227-0006、J227-0001、J226-0015。根据深圳市易达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达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现状测绘总建筑面积为45603.67平方米,涉及262户权利主体,其中251户已与易达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11户房产已被易达成公司收购,变更到易达成公司名下,所有权利主体已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易达成公司,形成单一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的形成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

  三、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

  2.深圳特区报

  3.盐田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yt.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1.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2.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3.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人及电话:宋工,22320383。

  特此公告。

  附件:1.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实施规划图

  2.盐田区海山街道沙井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权利主体汇总表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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