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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1-01-22

        为保障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规〔2019〕4号)及《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现制定2021年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30万。

        (三)服务期限: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

        (四)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技术服务方案、公司资信、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一)开展的必要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为贯彻我市“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建设和供应力度的任务要求,保障2021年度的棚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安居工程任务,需采购专业对口人员和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具体实施措施: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协助我局开展盐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协助开展棚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报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协助科室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核、报建、施工、竣工、移交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并根据甲方相关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三)关于派驻技术人员的约定:派驻2名工程管理类专业人员,同时视项目具体情况安排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给予技术支持。派驻人员需具有提供上述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语言表达能力,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

        (四)服务成果的验收:根据合同规定及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流程

        根据《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盐府办规〔2019〕4号)及《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应当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价、公开招标、综合评分等方式进行自行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自行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购经办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及采购文件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经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开采购文件,并确定不少于2家(含)供应商名单。

        (二)采购经办人牵头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采购小组,小组组长由采购经办人担任。

        (三)采购小组对投标资料进行评审并记录在案。

        (四)采购经办人将采购项目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会议审议后,应当将采购结果在盐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经办人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呈局领导审批后签订合同。

        (六)采购经办人应牵头组成3人以上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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