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12-28
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各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等文件规定,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网站公示,现共有13家社会组织符合编入推荐目录要求,编入2021年度盐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目录每年评定一次,本年度目录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列入目录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各有关部门在向社会组织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时,可将本目录作为重要参考。
附件:2021年度盐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计珍,联系方式:223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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