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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2-09-21

  根据《关于2022年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2022年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的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6户。根据《配租通告》,选房第一序位为区户籍在册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第二序位为区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困难家庭(失独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

  二、选房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30—10:30。本次选房仅允许1人进入现场,请选房人安排好出行时间,提前20分钟签到。选房指引详见附件2。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为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楼1009室。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标准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入住有关事项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建工大厦1009房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或第三方(详见附件3)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完毕,可凭租赁合同等入住资料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前请电话预约。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或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一)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二)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配租剩余房源由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特此通告。

  附件:1.2022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选房名单及排位

   2.选房签约入住指引

  3.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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