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二批次)的通告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2020-11-12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面向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二批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海桐居、唯冠宿舍楼、海美居、海安居一期、海安居二期、五十小区共90套房源。

  (一)房源基本情况

  海桐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供应24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15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90㎡)9套。

  唯冠宿舍楼: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8号。本次供应24套,户型为单间(建筑面积约30-33㎡)5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1-69㎡) 17套,三房一厅(A座1套建筑面积约60㎡,B座1套建筑面积约70㎡)2套。

  海美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道东。本次供应18套,户型为单间和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40-43㎡)1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2套。

  海安居一期: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8-1号。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44㎡)1套。

  海安居二期: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8-2号。本次供应21套,户型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41-49㎡)8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13套。

  五十小区: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5号。本次供应2套,户型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37-45㎡)。

  以上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租金、管理费和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序号

项目

基准租金

(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

1

海桐居

17.6

2.7

0.25

2

唯冠宿舍楼

20.0

2.4

/

3

海美居

17.6

3.0

/

4

海安居一期

19.0

1.0

/

5

海安居二期

19.0

3.0

/

6

五十小区

19.0

1.0

0.15

  备注: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2.基准租金、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配租对象及标准

  (一)配租对象

  2020年11月11日18:00属于盐田区户籍,且该时点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已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二)配租标准

  配租标准以符合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人口数为依据,对应如下:

  单身:海美居单间和一房一厅、唯冠宿舍楼单间,海安居二期一房一厅、五十小区一房一厅;

  二人及以上家庭:海美居二房一厅、海桐居二房一厅、唯冠宿舍楼二房一厅和A座三房一厅、海安居一期二房一厅、海安居二期二房一厅;

  三人及以上家庭:唯冠宿舍楼B座三房一厅;

  五人及以上家庭:海桐居三房一厅。

  认租申请人可自愿认租低于其配租标准住房,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且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情形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三、选房排位规则

  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区户籍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为:第一序位入围名单;第二序位候补入围名单;第三序位递补名单。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拥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热门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本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申请家庭仅可见符合认租条件的房源,可多项选择)。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00至2020年11月18日18:00。2020年11月1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0年11月18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楼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办理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在轮候系统中的户籍信息变更核查时点为2020年11月1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0年11月18日18:00。

  (二)认租资格核查及公示

  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并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认租人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9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91~18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8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布。

  (四)看选房和签约

  安排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合格认租家庭看房、选房和签约。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将再次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电话:0755-25365153。

  六、重要提示

  (一) 由于所配租房源处在维修维护更新施工阶段,为确保安全,认租期间不安排现场看房。各认租家庭可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盐田安居家园-互动服务-VR看房”或网站“盐田政府在线-住房保障服务主页-VR看房”路径网上看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公示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有效认租意向房源可选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房源所在地的区教育主管部门,我中心不做任何承诺。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