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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055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6-24

尊敬的常克茵等代表: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中英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各位代表提出的修改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第20190055号)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作出答复如下:

  《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3月1日施行以来,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以下简称管理区)的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整体推进,管理区内的部分管理机构名称、性质及职能均发生了相应变化,现阶段,《条例》的部分条款已无法适应现实管理需要。加之,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管理区作为深港合作交流的前沿阵地,逐步开放、优化管理是必然趋势,因而,有必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盐田区司法局和中英街管理局已在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和市人大等主要部门,推动尽快开展《条例》修改完善工作,为管理区各管理单位明确职能、职责,顺利开展管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一是对《条例》中有关“检验检疫”、“边防”等字眼进行相应修改,使其顺应目前管理单位情况。二是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管理区是深港互利互惠、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在《条例》修改完善过程中,应注重结合“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升免税购物限额、延长通关时限、放宽旅客进出限制,并进一步简化优化出入手续,运用人脸识别、智慧通关等手段,实行居民旅客分离、人车分离,提升通关能力和效率。

  专此函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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