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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49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26

尊敬的刘俊琳,朱东波,叶石安委员:

  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提案》(第20180493号)收悉。感谢委员对盐田区共享单车治理问题的关注,现将我区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综合整治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利用深圳地方立法权,加快共享单车的立法工作进程。二是坚定绿色出行、环保出行理念,放眼长远考量深圳的交通规划和路权资源的分配。”关于利用深圳地方立法和考量深圳交通规划和路权资源分配问题,作为区级行政部门,无法牵头实施该项职权,建议由市政府统一牵头,联合交通、路政、城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地方立法和交通、路政规划,区级相关行政部门配合。

  二、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更要注重措施落地”的建议

  一是结合强区放权工作,建立市区联动的辖区共享单车管理机制;二是突出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各区依据市级《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区级实施方案。”目前,关于共享单车管理已初步形成由市交委牵头、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20183月,为落实《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交规〔20173 号),进一步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经营,市交委形成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整治阶段)》,联合各职能部门对自行车企业运营管理进行考核。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区级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加强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管理。

  三、关于“加强全面推进更要注重突出重点”的建议

  共享单车问题表面上看是行业野蛮生长、缺乏管理的问题,深层看其实是政府公共资源不足问题,因此,加强行业治理时,要加大政府投入等。”就盐田区来说,我区是深圳市首个实现公共自行车全区贯通的行政区,于 20111228日盐田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正式启用。在2017年以前,经过两期建设,共建有站点177个、锁桩8400个、自行车6000辆,在适合骑公共自行车的建城区内,以任一点为圆心,以300500米为半径范围内,有公共自行车租、还车驿站站点,基本实现了城区内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全覆盖,无盲点。所有驿站站点均设立了可交互的信息处理和发布终端。

  截至2017年,发放市骑行卡8.3万余张,完成公共自行车租借5000万余车次,最高日租借车达2万余人次, 5.5万余车次,每辆车平均每天的使用频率达8-9次。

  为使辖区市民更方便的使用盐田区公共自行车,2017年,我区对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升级改造工程以“便捷”和“有序”为目标,保留原有站点桩式停车模式,保持原有自行车停放有序、美观;保留传统刷卡模式与新增设的APP应用相结合,提升用户的整体体验;在原有基础上,规划再增设30个自助租赁站点,1600个锁柱,由原有177个站点增设至207个站点,8400个锁柱增加至10000个锁柱,扩大站点覆盖面,提升取还车便利性;升级完善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优化设备耐用性及功能性,集中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优点,多管齐下,将其打造成“国内领先、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通过升级完善管理后台、锁柱及管理箱等硬件设备,升级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扫码和刷卡两种借车方式,让市民使用手机即就可轻松便捷完成借还车过程,实现“出门能见车、每街有泊位,机卡能兼用、定点惠民生”的公共自行车“公益为主、方便民众”的目的,继续保持盐田区自行车交通“最早开发、最先使用、最优服务”的品牌优势。20183月,盐田区自行车系统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基本满足盐田区市民低碳出行的需求,因此,盐田区仅存在极少数共享单车,根据20183月市交委统计的《各企业全市活跃车辆分布情况表》,盐田区仅存在约1000辆共享单车,与全市其他行政区相比,共享单车数量少,对市容环境影响也相对较低。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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