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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0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22日,对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政策基本情况。

  我区自2017年以来先后发布了11项养老服务政策,形成了以《盐田区关于落实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部署的专项实施方案》为核心、《盐田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盐田区推进长者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基本上涵盖了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衣食住行”等各类需求。

  (二)我区老年人口和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盐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20634人,其中:户籍8384人,非户籍12250人;户籍老年人口中,在册的轻度失能老人74人,中度失能老人230人,重度失能老人22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老人8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养老机构(养老院)2家,公建民营1家,民办1家,床位总数725张;长者服务中心2家,床位总数66张;长者服务站5家,日间照料中心3家,床位总数28张。

  (三)我区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2019-2021年3年期间,区民政局投入养老服务方面财政资金4333.44万元,其中:一般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7.01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1866.43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深圳市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的要求,结合盐田区养老服务实际情况,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持续推动盐田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原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未达预期效果

  1.居家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

  (1)智能养老项目存在部分合同目标未实现、进展缓慢等问题。

  ①部分合同目标未实现。项目未能实现将老年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健康咨询与管理服务进行综合管理的合同目标;未能实现将智能设备连接到盐田区居家养老、时间银行、长者助餐等养老服务。

  ②合同进展缓慢。合同约定2021年8月底前完成1212名老人的智能移动终端安装目标,截至2021年12月完成率仅为59%。

  (2)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存在部分合同内容未履行的问题。

  ①部分数据服务内容未完全按合同要求实施。项目承接方未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对辖区老年人的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并上传至盐田区智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未完全履行打造安全服务平台、链接智能居家养老硬件设施等服务内容,未实现老年人群的体征监测的目标。

  ②部分宣传服务内容未按运营方案要求实施。项目承接方未按照合同要求,搭建官方微博等平台、利用深圳国际养老辅具康复医疗展览会等线上线下活动对智能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品牌推广。

  ③部分培训课程尚未完成。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130人,截至2021年12月,实际培训人数120人。

  2.社区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长者助行项目存在开展项目调研不够充分、使用率偏低等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实施前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区民政局在项目实施前排查了辖区老旧楼梯房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底数和分布情况,但未进一步深入调研辖区长者的需求程度,导致助行轮椅使用率偏低。  

  (2)互助养老时间银行项目存在信息系统未正常使用、合同指标未完成等问题。

  ①信息系统未正常使用。区民政局开发的可以实现服务签到、打卡、上传服务记录等功能的手机小程序,实际并未使用,会员提供完日常服务后,需到项目管理方进行手工登记,由管理方将数据手工录入该公司自带的系统,再将数据上传至区民政局开发的信息系统,导致信息系统未发挥作用。

  ②部分合同指标未完成。截至2021年12月,在宣传推广方面,合同约定宣传报道4次和制作宣传片1个,实际仅进行了2次宣传报道;在服务提供方面,1年服务时数需达2万小时以上,链接至少10个爱心商家支持项目活动,实际服务时数仅为2097小时,仅有6个爱心商家参与;在成果提炼方面,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交季度、半年度和年度项目报告,未能开展2场大型长者关爱活动和2次项目沙龙活动。

  (3)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未按约定配备人员、理疗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①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人员。2021年合同约定项目团队至少配备8人,其中4月、8-12月实际到岗7人;合同规定海山街道、盐田街道需要配备康复师,实际只配备1名康复理疗师供海山街道、盐田街道共用。

  ②理疗记录不规范,部分内容缺失。在康复理疗结束后,未对长者功能状况及时做出评估与总结,做好详细记录存入档案并拟定下一步理疗方案。

  (二)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及合同付款不规范、不严谨

  1.合同付款不规范、不严谨。

  2020年区民政局有2个合同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支付80%的款项。

  2.服务机构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保函。

  个别服务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8月10日支付30万元的履约保函,直至2021年9月27日始提交该保函。

  (三)个别养老服务政策还未能落实到细处

  未完全落实特殊老年人探访制度。

  区民政局未定期对高龄老人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探访与帮扶。

  四、审计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建议区民政局尽快梳理各项政策方案,及时修订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各项政策方案,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对于特殊老年人巡访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常态化的工作,建议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以需求为导向,整合各类养老服务。建议区民政局做优做强养老项目,加大目前各类助老政策及项目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乐于接受社会养老服务。同时广泛开展需求调研,针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对目前开展的项目进行整合及优化,及时变更一些老年人参与度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三)加大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建议区民政局完善相关监管机制,严格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报告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等的参考依据,对合同履行不到位的予以扣款,提高养老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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