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5-03-26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副本)编号:盐田0005001-1
收费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人口管理科 负 责 人:郑邦宏 地 址: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东侧 联系电话:84466726 有 效 期:2014-12-15到2016-12-125 发证机关: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批准收费文号 |
备注 |
一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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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证 |
粤价函[2010]6号、深发改[2010]351号 |
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 |||
1、换领或遗失补发 |
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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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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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
证 |
40 |
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财预字[1994]37号、粤价[1997]243号、粤价函[1995]38号、粤公通字[1995]230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粤价[2004]24号、深价联字[2004]3号 、深财资[2014]28号 |
首办及换领免征。 | |
(二)临时身份证 |
证 |
10 | |||
(收费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人口管理科) (共1页 第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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