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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人口管理科

来源:发布时间:2015-03-26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副本)编号:盐田0005001-1

收费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人口管理科        负 责 人:郑邦宏

  地    址: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东侧               联系电话:84466726

  有 效 期:2014-12-15到2016-12-125              发证机关: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文号

备注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一)居住证

粤价函[2010]6号、深发改[2010]351号

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1、换领或遗失补发

20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一)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40

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财预字[1994]37号、粤价[1997]243号、粤价函[1995]38号、粤公通字[1995]230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粤价[2004]24号、深价联字[2004]3号 、深财资[2014]28号

首办及换领免征。

(二)临时身份证

10

(收费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人口管理科)             (共1页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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