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5-03-26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副本)编号:盐田0028001-1
收费单位:深圳市盐田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 负 责 人:陈建平 地 址: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209室 联系电话:25226929 有 效 期:2015-03-26到2017-03-26 发证机关: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批准收费文号 |
备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粤价[2000]157号、 粤府办[1996]79号、 中办发[2001]9号、深府[1994]231号、粤价[2009]272号、深发改[2009]2304号、深财资[2015]3号 |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建设民防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市民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本规定第十条的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1、因地下管网密集或开挖基础埋深小于3厘米难以建设的;2、按规定只能局部建设民防地下室的;3、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原因不能建设的。 | |||
(一)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民用建筑 |
平方米 |
2400 |
按应建民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 ||
(二)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 |
平方米 |
1200 |
同上 | ||
(三)工业区内的新建厂房 |
平方米 |
800 |
同上 | ||
(四)改、拆建原有建筑 |
平方米 |
20 |
按增加的面积计算 | ||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
平方米 |
全免。(粤价[2009]272号附表1第11项) | |||
备注;1、根据粤发改发电[2014] 34号要求,企业缴交标准按各地现行标准的92% 收取。 2、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 |||||
(共1页 第1页) (收费单位:深圳市盐田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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