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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2018-05-11

  深应急办字〔2018〕28号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深圳市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附件:

  深圳市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的实施,强化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和管控,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为深圳打造最安全城市、率先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不断探索城市应急管理发展模式。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创新不足等问题。全面实施《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紧扣城市风险特点和应急管理“大应急”模式,创新理念、积极作为,探索新时期特大城市应急管理的新思路、新路径。

  二、持续推进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治理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最新成果,对照《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综合运用法规、政策、规划、工程、技术等措施,推进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优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持续强化督促督导工作。

  (四)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效率。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拓宽发布渠道,提升发布效率。梳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种类和内容,持续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三、全面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力度。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定位,按照“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发挥优势、弥补不足”的要求,总结全市应急管理的成绩和问题,找准立足点和发力点,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未来一段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框架性指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能力评估,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由救灾响应型向防灾准备型转变。深入推进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能力建设。针对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能力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大亚湾/岭澳核电站10公里范围控制区场外应急疏散能力动态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六)开展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定包括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现场管控在内的相关项目指标及评估标准。针对较大以上级别、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四、提高应急值守工作水平

  (七)全面加强值班基层基础建设。各区(含新区,下同)、各街道和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对照新制订的《值班室建设参考标准》,落实值班室建设要求。市应急办以“明察暗访”方式,深入各区、各街道、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值班室进行“全覆盖”走访督查,组织实施值班室建设“星级”量化评估制度,督促各级值班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八)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各区、各街道、重点部门、重点企业严格落实新制订的《深圳市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指引》,着力解决信息报送速度不够快、要素不全面、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市应急办定期通报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敏锐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广泛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九)强化市领导指示执行督办。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的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市应急办建立通报机制,对市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执行、落实成效、反馈时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确保市领导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十)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场地平整和基坑支护施工。加强消防综合救援装备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高层建筑火灾、工程抢险领域的应急救援装备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市规划国土委、深圳海事局加快东部海域海事综合救援基地建设,年内完成项目选址、用海用地预审和港口岸线审批工作手续,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十一)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工作组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实现快速、科学、有效救援。重点加强三防、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轨道交通、核辐射与核事故、特种设备、医疗急救、反恐等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各区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十二)积极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组建本辖区、本领域应急管理专家组,报市应急办备案。组织专家参与风险治理、能力评估、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办统筹指导,做好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服务工作,邀请专家对应急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

  (十三)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十四)落实深圳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总指挥部开设办法。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总指挥部开设办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现场总指挥部开设所需物资装备,建立现场总指挥部通信系统,完善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加强训练和演练。市应急办牵头组织驻深解放军、武警部队、各专业抢险救援处置力量和各开设保障组开展桌面推演和实兵演练。

  (十五)深化完善军地联动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深圳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结合军改实际,组织军地联动成员单位完善军地联动工作机制,协调驻深部队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七、加强和规范应急演练工作

  (十六)进一步推动应急演练规范化。制定2018年应急演练计划,发布应急演练评估指南。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演练质量,优化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措施。

  (十七)突出重点加强应急演练。各区开展不少于3场由区领导参加的应急演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不少于1场由指挥部总指挥参加的应急演练。三防、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反恐、轨道交通、危险化学品和核电站核事故等重点领域行业有计划地开展桌面推演和“双盲演练”,不断锻炼队伍,检验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十八)加快推进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完善各自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市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第三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在开展平台建设规范研究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十九)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各区、市有关单位针对重点灾种、重点环节加强应急资源的准备工作,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储备物资情况。结合市第三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更新市应急资源信息系统,推进全市应急资源信息互通和共享。

  (二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及实施方案要求,在确保落实2020年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以及防灾避险需求,有序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完善日常管理和应急准备。市民政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灾时使用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出台我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九、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意见。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深应急办字〔2017〕25号),紧密结合城市安全风险特点和宣教培训的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十二)持续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业务骨干专题业务培训工作。邀请国内应急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干部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深圳第一响应人培训活动,在交通运输、教育行业和宝安区开展学员培训试点,逐步扩大培训的范围和规模,提升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应急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三)大力普及应急知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鼓励建设具有城市特点的应急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把安全和应急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鼓励创造和传播应急管理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采用知识竞赛、网络直播、应急技能传播与现场体验等方式,普及应急知识、弘扬应急文化,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认知,提升市民群众逃生避险、自救互救和协同配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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