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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注销宏峰行化工(深圳)有限公司绿田胶水厂等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
请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注销情况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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