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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递补入围家庭补选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关于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递补入围家庭补选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在2021年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中,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选房工作于2021年12月7日启动,12月10日结束。截至12月10日下午,海桐居、天颂雅苑房源均已被选定,选后剩余海美居、远洋新干线二期、海苑居房源,现组织递补入围家庭补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选房源情况

  (一)海美居(5套)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5号。该小区房源配有电梯,简单装修。本次剩余房源5套,面积40㎡左右单间(无独立厨房,无管道燃气)。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二)远洋新干线二期(1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临近地铁口南联站的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怡丰路与植物园路交汇处)。该小区房源配有电梯,简单装修,本次剩余1套建筑面积88.62㎡的三房一厅。基准租金29.19元/㎡.月,物业服务费3.3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三)海苑居小区(14套)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2号。该小区房源配有电梯,精装修(配有燃气灶、吸油烟机、嵌入式消毒柜、空调、衣柜等),本次剩余房屋14套,均为88㎡左右的三房二厅。基准租金18.4元/㎡.月,物业服务费3.5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二、补选房排位

  本次补选房面向281号及以后的递补入围家庭,补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排位号为281号及以后)。

  意向房源已被选完的,无需到选房现场,不计弃选机会

  三、补选房有关事项

  (一)补选房时间

  递补入围家庭选房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选房排期如下:

  日期

  场次

  时间

  选房排位号

  12月16日

  (星期四)

  上午

  9:30-10:30

  第281名至第340名

  下午

  2:30-3:30

  第341名至第400名

  12月17日

  (星期五)

  上午

  9:30-10:30

  第401名至第600名

  下午

  2:30-3:30

  第601名至第868名

  重要提示

  1.房源选完即止

  2.选房准时开始,请选房家庭提前半小时签到

  3.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户选房家庭只能1人进入选房现场,前往选房现场的人员均需出示2天内的核酸检测绿码证明

  4.请选房家庭仔细阅读选房签约指引(详见附件2),并按相关流程选房;

  5.停车位紧张,建议各家庭选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二)补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建工大厦6楼615室。

  选房指引:详见附件2。        

  四、签约及入住有关事项

  选房当日缴纳租赁保证金并在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中范本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详见附件2中范本2)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完毕,可凭入住通知书、租赁合同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签约入住具体指引详见附件2。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我局投诉举报电话:25362297,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

  (二)盐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六、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后续排序到位无对应房源可选的家庭,无需到达选房现场,不计放弃选房次数。

  (四)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房源但未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递补入围家庭名单及排位(2021年)

          2.选房签约指引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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