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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告

来源: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内容的多样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面向社会征集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辖区内有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场馆,可申请承办公共文化服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场馆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基本功能空间设置合理,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相关文化资源。

  (二)场馆实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告。

  (三)场馆应具备不少于一个以下功能或服务:

  1、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指导群众开展艺术普及工作,促进“全民艺术普及”。

  二、内容及经费

  申报内容可包括场馆日常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及专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我馆将根据选用的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三、申请材料

  (一)《承办公共文化服务申请表》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ytqwhg@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介绍、文化场馆介绍、开展服务方案及经费预算等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 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加盖公章。

  四、受理单位、受理时限及地点

  (一)受理单位:盐田区文化馆。

  (二)受理时限: 2021年4月19日下午6点前。

  (三)联系方式:25220298。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文化艺术中心512室。

  五、其他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我馆将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经评审选用其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场馆可确定为盐田区文化馆社会分馆。

  附件:承办公共文化服务申请表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馆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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