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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在深圳市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202010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各部门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区审计局落实跟踪督促检查主要责任,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有效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做好跟踪检查,将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区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难度大、进展缓慢的整改事项列入政府督查范围。区绩效办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区委巡查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查工作的重点事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共涉及36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32项,往来款挂账及在建工程未清理、物业底数不清等事项因资料不齐、时间久远等情况,需要一定的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推进过程中。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01220日,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1.81亿元,已调账处理资金539.1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31.65万元,追回多付资金940.44万元,补充登记国有资产16.09亿元,其他方式整改资金9,102.49万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9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区财政局建立全区非税收入定期清理机制,发函要求执收单位对欠缴的非税收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9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8家单位全部完成清理,清理金额合计284.53万元,剩余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12.68万元,目前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被拖欠的商铺水电费及租金;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账号,于202084日已将项目结余资金297.06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2.关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暂未发挥的问题。区国投公司积极推进基金投资企业落户我区相关工作,目前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返投规模合计5亿元,区财政局正在修订《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区国投公司加强对子基金投资及运作的监督,促进我区企业发展壮大。

  3.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2020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单位不同资金性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范围的指导,做到本级财政预算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衔接。

  4.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财政局着力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2020年清理核销其他应收款4349万元,其他应付款2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盐田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TYT099停车场经费”项目进行撤场审计,2020年未再申请项目经费;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已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停止支付202011日以后的补偿款。

  2.关于个别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盐田生态环保基金会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已上缴财政131万元,开展碳币推广工作支出234.37万元,截至20201211日资金结余4.9万元。

  3.关于合同款项支付仍不规范的问题。海山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验收条款,在项目结束时根据验收情况支付款项等方式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款项支付。

  4.关于“在建工程”和银行账户未完成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加快办理政府投资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政府资产登记符合制度要求,各单位共补充登记国有资产合计16.09亿元,调账处理3,553.24万元。区水务局等7个单位积极清理应销未销银行账户12个。

  (三)重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物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

  (1)关于政府物业资产底数不完整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厘清政府物业产权,将账外资产统一管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财务决算审计、财务批复等工作,但由于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完成后再移交区物管中心统一管理。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平台项目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初步设计。

  (2)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效益未完全发挥的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分类处理方案,通过清退、减少租用面积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中清退了5家履约情况较差的企业,减少1家企业租用面积,盘活产业用房空间9,720平方米,助力产业兴盐。

  (3)关于租用外部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租用外部物业均须报区物管中心审批同意,各相关责任单位已将租用外部物业情况报区物管中心;针对租用外部物业空置的情况,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区住建局已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将精茂滨海花园15套空置房源全部退回精茂公司,为此节约财政资金3,347万元,对蓝郡公馆90套空置物业进行了重新分配并已完成签约。

  (4)关于经营性政府物业绩效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公共停车场管理,发挥该停车场在中英街关口的公共停车服务功能。东和公园地下停车场入口已竖立公共停车场标识牌,月租金从每月不足0.3万元调增为每月租金2.62万元,每年收益增加约28万元;桥东市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目前正在办理收回手续。二是区物管中心积极梳理拖欠租金情况,修订完善合同模板相关条款;区体育发展中心积极追缴拖欠租金,已追回4.61万元,其余欠款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

  2.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高套预算价导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价偏高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与服务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由服务企业退回2018-2020年间清扫保洁服务超标费用920.26万元(退款将分摊于20209月至20211月共5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等额扣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以后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采购招标时必须提前做好道路测绘和预算工作。

  (2)关于服务合同管理较为粗放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完善了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承包经费按实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服务公司主动申报区、街、社区巡查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实时掌握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服务内容增减等情况。

  (3)关于多付服务费用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中英街管理局已追回多付的合同款15.08万元。

  (4)关于个别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等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了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管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方面。

  (1)关于国有储备土地监管未到位的问题。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将3宗城市更新项目贡献地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拆除了YT-166储备土地地上违法建筑,并追缴了占用之日起至执法清理止地块租金16.3万元。

  (2)关于已出让和划拨的国有土地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该问题包括2个方面,一是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与新华联公司已解除《出让合同书》,没收了合同履约保证金1.76亿元并已缴纳至国土基金账户,将继续追缴违约金等1.96亿元。二是4宗土地未及时开工的问题,2宗划拨土地已开工建设,但是2宗出让地块仍未开工建设。

  (3)关于第六期保障房回迁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区工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推进盐田区第六期保障房项目,已于20209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目前已基本完成原住户的选房工作。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捐赠款物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区慈善会已将结余捐赠资金104.7万元全部调配使用,区社会福利中心将结存物资全部分配完毕。

  (2)关于未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已拨付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补贴253.28万元。

  (3)关于采购公告未及时发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采购网站补发了采购公告。

  (4)关于捐赠物资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区社会福利中心将所有捐赠协议、检验合格证及发票等相关凭证整理完毕,完成了捐赠物资的账务处理工作。

  2.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履约保证金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退还相关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合计342.12万元。

  (2)关于工程款审批周期长、预付款未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区工务署积极协调、组织各方梳理、优化流程,审批时长缩短一半,并要求项目实施一定进度后分多次按合适额度扣回预付款。

  3.医疗废物处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盐田分局已将医疗污泥、废气纳入监管范围,与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相关检查方案,并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2)关于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染物的日常管理不足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建立了责任管理机制,每月对废物分类、收集等环节进行检查;区人民医院加强医疗废弃物污染物的管理及处置,制定了衣物洗涤考核办法,并联合区妇保院对洗涤服务承接商进行现场生产环节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新签订了两份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五)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修订完善了2项内部管理制度,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追回国有收益5.1万元。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批管理,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问题。区工务署等4家被审计单位对部分因客观原因导致滞后的项目进行了相应说明,对实际进度滞后的项目,采取了定期召开项目专题会,联合建设主管部门约谈施工单位法人,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优化施工工序,倒排工期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

  2.关于大梅沙海滨公园整体重建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区工务署已取得项目概算,正加快办理完善项目建设其他各项程序。

  3.关于投资控制风险的问题。区工务署已明确EPC合同约定与代建合同不符的,以代建合同为准;对于未及时确认工程量等问题,区工务署已及时完善相关确认手续。

  4.关于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工务署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逐项整改,如针对下沉式车库占压排污主管道问题,已要求设计启动迁改方案设计评审,并与水务集团密切联系共同推动;针对勘察设计问题,要求项目部增设图纸管理专人负责,设计人员须驻场;针对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问题,在工程例会上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提出严格管控要求,致函代建单位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针对工程档案不规范问题,对部分签审不符的资料已进行整改,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此次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达到了审计目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推动个别尚未彻底纠正问题的整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

  附件:《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附件

  《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问题类别

问题内容

问题责任

单位

整改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整改结果

1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9个部门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61笔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涉及金额297.21万元;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建立全区非税收入定期清理机制,发函要求执收单位对欠缴的非税收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9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9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8家单位全部完成清理,清理金额合计284.53万元,剩余盐田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12.68万元,目前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被拖欠的商铺水电费及租金。

已整改

区人力资源局

区住房建设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田街道办

盐田公安分局

房屋征收项目结余资金297.0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的账号,于202084日已将项目结余资金297.06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已整改

2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暂未发挥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暂未发挥

2017年成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来,截至20204月,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已认缴深圳市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等3个子基金规模合计11.9亿元,实际出资5.45亿元。3个子基金均未投资注册地在盐田区的企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暂未发挥。

区财政局

区国投公司积极推进基金投资企业落户我区相关工作,目前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返投规模合计5亿元,区财政正在修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区国投公司加强对子基金投资及运作的监督,促进我区企业发展壮大。

已整改

盐田国投公司

3

(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调整比例较大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调整比例较大

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投资项目预算为4.63亿元,其中1.94亿元被调减,占总预算41.97%,调整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慢于计划。

区财政局

2020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单位不同资金性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范围的指导,做到本级财政预算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衔接。

已整改

4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长期挂账

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91231日,“其他应收款”挂账4,686万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应收国土基金”挂账4,532.34万元,占96.71%;“其他应付款”挂账231万元,上述款项形成时间普遍8年以上。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着力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2020年清理核销其他应收款4349万元,其他应付款232万元。

正在整改

5

二、部门预算支出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

预算编制不合理

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成坑市政道路拆迁(煤气站)”项目和盐田街道办事处“TYT099停车场经费”项目在2019年工作已完成或发生变化后,仍然按照原来的情况申请2020年度的预算并获批,涉及金额共计40.85万元。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已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停止支付202011日以后的补偿款。

已整改

盐田街道办

盐田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TYT099停车场经费”项目进行撤场审计,2020年未再申请项目经费。

6

(二)个别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个别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20189月,原区环水局拨付盐田生态环保基金会“碳币兑换专项经费”500万元。截至201912月该项经费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起开展了碳币平台宣传、碳币兑换礼品采购等项目,截至2020531日仍结余370.27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盐田生态环保基金会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已上缴财政131万元,开展碳币推广工作支出234.37万元,截至20201211日资金结余4.9万元。

已整改

7

(三)合同款项支付仍不规范

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

3个部门的8个合同在201911月至12月累计支付2020年度合同款450.67万元,占合同总价款的91.55%

区委组织部

海山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验收条款,在项目结束时根据验收情况支付款项等方式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款项支付。

已整改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2个部门的4个合同未完成即提前1个月验收,并提前支付合同尾款116.7万元。

盐田街道办

已整改

盐田公安分局

8

未经验收就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2份宣传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均为一年,合同总价36.88万元。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未验收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款项。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已整改

9

(四)“在建工程”和银行账户未完成清理

在建工程”和银行账户未完成清理

在建工程”未清理。截至20191231日,45个预算单位“在建工程”尚未完成清理,其中,有19个预算单位应转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金额共2.16亿元。

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规土监察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信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英街管理局;待清理: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教育局、区物管中心、区前期办、区工务署、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海山街道办、盐田公安分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

区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加快办理政府投资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政府资产登记符合制度要求,各单位共补充登记国有资产合计160,944.6万元,调账处理3,553.24万元。

正在整改

10

银行账户未完成清理

8个部门共13个银行账户应销未销。

区卫生健康局

区水务局等7个单位积极清理应销未销银行账户12个。

已整改

区水务局

区网格办

区应急管理局

区机关事务局

沙头角街道办

盐港医院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11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物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政府物业资产底数不完整。

3732.31万平方米政府物业未纳入区物管中心统一管理,其中:因未清查统计的账外物业4处共1.28万平方米,因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物业2处共148平方米,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或未登记固定资产、资料不完善、暂缓移交等原因未移交的各部门自用物业31处共31.01万平方米。

区工务署

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厘清政府物业产权,将账外资产统一管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财务决算审计、财务批复等工作,但由于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完成后再移交区物管中心统一管理。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建设新平台,信息平台项目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初步设计。

正在整改

区应急管理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人民医院

区妇幼保健院

海山街道办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9处政府物业1.62万平方米存在产权不清晰情况,分别由盐田公安分局、区人武部、盐田街道永安居委会管理使用。

盐田公安分局

已整改

区人武部

盐田街道办

96处物业共49.82万平方米因未完成决算、拨款数不符等原因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财务账。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已整改

区水务局

区工务署

政府物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系统对在建工程以及未移交区物管中心的物业信息无法实现互通共享,系统中物业数量、使用状态等与物业实际情况不符。

区物管中心

已整改

12

创新型产业用房效益未完全发挥。

部分入驻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的企业税收贡献较低。纳入2019年税收履约考核的24家企业中有16家企业未达承诺纳税额度,上述16家企业承诺纳税额为2.05亿元,实际纳税2,784.9万元,其中11家企业实际纳税额不足承诺纳税额的10%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分类处理方案,通过清退、减少租用面积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中清退了5家履约情况较差的企业,减少1家企业租用面积,盘活产业用房空间9,720平方米,助力产业兴盐。

已整改


个别企业未履行注册地迁入承诺。铜道电子商务集团引入的关联企业有2家未将注册地迁入盐田区。

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

已整改

13

租用外部物业管理不到位。

租用外部物业空置。区保障房中心分别于20189月、20199月、201912月租用精茂滨海花园、蓝郡公馆共106套共1.18万平方米房屋作为人才房,截至20206月,仅分配使用6套,剩余1001.13万平方米人才房空置,占95.59%2019年空置物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支出约469万元。

区保障房中心

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租用外部物业均须报区物管中心审批同意,各相关责任单位已将租用外部物业情况报区物管中心;针对租用外部物业空置的情况,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区住建局已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将精茂滨海花园15套空置房源全部退回精茂公司,为此节约财政资金3,347万元,对蓝郡公馆90套空置物业进行了重新分配并已完成签约。

已整改


租用外部物业398,006平方米未经区政府审批,367,959平方米租用前未由区物管中心先行统筹。

梅沙街道办

已整改

区卫生健康局

区人民医院

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机关事务局

盐田街道办

海山街道办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中英街管理局

中英街历史博物馆

盐港小学

14

经营性政府物业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部分政府公共停车场经营不规范。如东和公园地下停车场在高峰时段限制无月卡车辆进入,未能发挥该停车场在中英街关口的公共停车服务功能。桥东市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长期无证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

区物管中心

加强政府公共停车场管理,发挥该停车场在中英街关口的公共停车服务功能。东和公园地下停车场入口已竖立公共停车场标识牌;月租金从每月不足0.3万元调增为每月租金2.62万元,每年收益增加约28万元;桥东市政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目前正在办理收回手续。

已整改


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160个承租人未按月缴纳租金,其中47个承租人拖欠租金达6个月以上,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区物管中心

区物管中心积极梳理拖欠租金情况,修订完善合同模板相关条款。

已整改

3家单位拖欠20142015年物业租金、水电费等共计17.24万元,经多次催缴未能收回,个别承租人已无法联系,欠款难以追缴。

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区体育发展中心积极追缴拖欠租金,已追回4.61万元,其余已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欠款。

已整改

15

(二)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专项审计调查

高套预算价导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价偏高。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2017年底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时,仍然采用2014年道路测绘结果编制采购预算,其中有23条道路高套预算价,导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价偏高。如,沙盐路,采购预算书为双向2车道,保洁单价为43.14/平方米·,但按该道路实际为双向6车道,保洁单价应为27.80/平方米·年。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与服务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由服务企业退回2018-2020年间清扫保洁服务超标费用920.26万元(退款将分摊于20209月至20211月共5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等额扣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以后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采购招标时必须提前做好道路测绘和预算工作。

已整改

16

服务合同管理较为粗放。

清扫保洁服务合同未考虑近年来受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改造等影响导致保洁范围减少等情况,合同执行期间均按招标确定的保洁面积结算,管理工作过于粗放。如,某2个标段中道路施工占用的清扫保洁面积分别为11.34万平方米、5.08万平方米,减少面积分别占6.64%4.54%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承包经费按实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服务公司主动申报,区、街、社区巡查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实时掌握提供服务的范围、内容等增减情况。

已整改

17

多付服务费用。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漏扣、少扣公共绿地养护面积共计1.53万平方米,多付费用7.39万元;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追回多付的合同款7.39万元。

已整改

中英街管理局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别签订的两份垃圾减量分类合同,服务时间存在交叉重叠,多付费用7.69万元。

中英街管理局

中英街管理局已追回多付的7.69万元合同款。

已整改

18

个别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设计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恩上公路景观提升工程未结合现场实际开展设计,设计的凤凰木、宫粉紫荆等乔木,大部分无种植空间,因设计不合理减少工程资金金额占合同总金额31%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管理,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已整改

19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国有储备土地监管未到位。

3宗城市更新项目贡献地块未及时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监管范围,涉及面积2.42万平方米。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将3宗城市更新项目贡献地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拆除了YT-166储备土地地上违法建筑,并追缴了占用之日起至执法清理止地块租金16.3万元。

已整改

国有储备土地巡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国有储备土地YT-166地块被某公司违规占用及搭建临时建筑的情况。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已整改

20

已出让和划拨的国有土地管理存在短板。

截至6月底,新华联南方控股有限公司未能一次性付清J306-0033地块土地出让金8.81亿元。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已解除《出让合同书》,合同履约保证金17,620万元已缴纳至国土基金账户,并追缴违约金等19,589.04万元,剩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2宗土地仍未开工。

正在整改

2宗已出让土地和2宗划拨用地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开工,涉及面积14.81万平方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1

第六期保障房回迁工作进展缓慢。

该项目20199月已竣工验收,因测绘建筑面积超土地合同建筑面积399.04平方米,未完成规划验收。截至20205月底,原住户仍未选房回迁,导致财政每月需支付149.53万元拆迁安置补偿费。

区工务署

区工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推进盐田区第六期保障房项目,于20209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于20209月初基本完成原住户的选房工作,并进行了选房公示。

已整改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2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捐赠资金和物资未及时分配和使用。

慈善会104.70万元捐赠资金和区福利中心25.67万元的捐赠物资未及时分配使用。

区慈善会

区慈善会已将结余捐赠资金104.7万元全部调配使用,区社会福利中心将结存物资全部分配完毕。

已整改

区社会福利中心

23

未及时拨付物业管理财政补助资金。

区住房建设局未及时拨付物业管理财政补助资金253.28万元。

区住房建设局

截至202078日,区住房建设局拨付物业服务企业的疫情补贴253.28万元。

已整改

24

未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对捐赠物资进行账务处理。

区卫生健康局未及时发布采购公告,

区卫生健康局

截至202078日,区卫生健康局已在政府采购网站补发了采购公告。

已整改

区社会福利中心未及时对捐赠物资进行账务处理。

区社会福利中心

区社会福利中心将所有捐赠协议、检验合格证及发票等相关凭证整理完毕,完成了捐赠物资的账务处理工作。

已整改

25

(二)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政策措施方面

履约保证金占用企业资金。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3个标段清扫保洁服务合同,20182月收取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共340.75万元,但一直未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履约保证金,较长时间占用了企业资金。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履约保证金,并尽快将收取的340.75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3家供应商。今后应根据项目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尽量采取保函方式。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退还相关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合计342.12万元。

已整改

大梅沙海滨公园绿化管养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超1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已整改

26

工程款审批周期长,预付款未充分发挥作用。

大梅沙海滨公园整体重建工程预付款、第一次进度款的审核审批时间分别为45天和43天,耗时较长,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此外,该工程预付款入账施工企业时间过短,削弱了施工备料款应有作用,增加企业垫资压力。施工企业20191226日收到2921万元预付款(用于施工备料),2020115日首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回1,718万元,202038日申报第二次进度款时要求扣回剩余1,203万元。

区工务署

区工务局应优化进度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长;合理设置预付款起扣点,尽可能发挥其施工备料款的作用。区工务署积极协调、组织各方梳理流程、优化流程,审批时长缩短一半,并要求项目实施一定进度后分多次按合适额度扣回预付款。

已整改

27

(三)医疗废物处置政策措施方面

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盐田生态环境局和区卫监所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污泥、废气更是成为监管盲区,容易造成疫病扩散,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盐田分局已将医疗污泥、废气纳入监管范围,与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相关检查方案,并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已整改

区卫生监督所

28

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染物的日常管理不足。

区人民医院、妇保院均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交叉混放的现象,医疗废物未能按要求做到两日一清。

区人民医院

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建立了责任管理机制,每月对废物分类、收集等环节进行检查;区人民医院加强医疗废弃物污染物的管理及处置,制定了衣物洗涤考核办法,并联合区妇保院对洗涤服务承接商进行现场生产环节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新签订了两份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已整改

未对手术服、病服、床单等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承包商的现场生产及相关管理环节进行检查,存在医用织物交叉污染的风险。

区妇保院

已整改

区人民医院将已使用的一次性输液袋(瓶)交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回收。

区人民医院

已整改

29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部分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

个别物业被转租赚取差价。

城建集团下属企业388平方米商住楼被承租人高价转租给第三方,至201912月租金差额51.31万元。

区城建集团

1.关于部分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修订完善了2项内部管理制度,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追回国有收益5.1万元。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建集团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批管理,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

已整改

30

部分物业租金低于政府租赁指导价。

部分物业租金低于政府租赁指导价。天浩商住楼、鹏湾一村、建工大厦等物业,面积合计1640.69平方米,租给私人开办宾馆、公司等,出租价格偏低。平均月租金低于政府租赁指导价4.94万元。

区城建集团

已整改

31

部分物业租金收入内控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部分物业租金收入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石岩综合住宅楼共有71套住宅出租,总面积3,919.52平方米,2018年以前大部分均未签订租赁合同,而至今仍主要通过现金、微信等方式向租户收取租金,无法核实租金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在明显管理漏洞。

区城建集团

已整改

32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费用支出发票与报销事项不符,涉及金额1.39万元;

区城建集团

城建集团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批管理,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追回国有收益5.1万元。

已整改

二是部分支出附件不完整,无原始明细清单、无审批单、无人员名单或签到资料等,涉及金额32.71万元;

已整改

三是部分采购项目发票内容与供应商经营范围不符,涉及金额38.86万元;

已整改

四是资产置换会计处理不当,导致虚增收入494.1万元。

已整改

33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抽查发现2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其中盐田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中英街第二关口建设工程等5个项目因完善前期手续、调整设计等原因未能如期开工建设。

区工务署

区工务署等4家各被审计单位均已进行了整改回复,对部分因客观原因导致滞后的项目进行了相应说明,对部分因客观原因导致滞后的项目进行了相应说明,对实际进度滞后的项目,提出了定期召开项目专题会,联合建设主管部门约谈施工单位法人,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通过优化施工工序,倒排工期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等推进措施。

已整改

3个部门的8个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因需要纳入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总承包建设,未能在按计划在2019年实施。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已整改

区卫生健康局

盐田公安分局

盐港幼儿园、乐群小学综合楼未能在20209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区工务署

已整改

34

(二)大梅沙海滨公园整体重建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

一是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施工许可和海域使用权许可手续。

区工务署

区工务署已取得项目概算,正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其他各项程序。

已整改

二是未办理消防设计备案、人防工程报建手续。

已整改

三是未及时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批复。

已整改

35

投资控制有风险。

一是代建单位在工程招标前未按要求设置结算条款,可能导致结算金额存在较大偏差。

区工务署

对于未按要求设置结算条款问题,区工务署已明确EPC合同约定与代建合同不符的,以代建合同为准;对于未及时确认工程量等问题,区工务署已及时及时完善相关确认手续。

已整改

二是施工期间未及时确认拆除工程、模板措施项目等隐蔽工程量,结算环节各方推诿扯皮。

已整改

三是项目实施后迟迟未确定概算,投资控制显被动。

已整改

36

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该项目下沉式车库占压排污主管道。在城市排水设施上方修建永久性建筑,不符合《深圳市排水条例》的相关要求,也不利于污水管的日后检查、养护和维修。

区工务署

区工务署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逐项整改。如针对下沉式车库占压排污主管道问题,已要求设计启动迁改方案设计评审,并与水务集团密切联系共同推动;针对勘察设计问题,要求项目部增设图纸管理专人负责,设计人员须驻场;针对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问题,在工程例会上对代建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提出严格管控要求,致函代建单位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杜绝质量问题;针对工程档案不规范问题,对部分签审不符的资料已进行整改,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制度。

已整改

二是工程勘察质量不高。工程勘察报告未能全面反映地质情况,导致建设期间多次调整施工方案,增加项目投资不确定性,且延误工期。

已整改

三是设计管理需改进。设计图中未体现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内容,部分交付的施工图纸不规范,廊桥深化设计方案滞后。

已整改


四是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存在资料签审不规范、工程量确认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个别施工记录互相矛盾等问题。

已整改

五是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管理不到位。存在监理通知单指出质量问题后未有效闭环,施工现场用电不安全、施工班组安全交底不及时等问题。

已整改

六是项目管理人员与合同要求不符。存在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总监职务等问题。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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