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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9日至12月7日,对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本次跟踪审计了《盐田区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批任务表》中的生态工程建设项目20个,建设单位分别为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截至2020年12月,已完工9个,正在实施11个,计划总投资75,617.15万元,已完成投资19,563.9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等建设单位大力推进《盐田区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批任务》确定的各项工作。生态文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在改善河道环境、提升道路景观、挡墙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次审计也发现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在生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个别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水土保持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

  区工务署负责的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大量挖、填方作业,形成大量高陡裸露边坡。现场截排水、沉砂、覆盖措施不完善,造成水土流失,受到行政处罚

  审计建议区工务署应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施工时破坏生态环境。

  (二)施工质量有待提高

  区工务署负责的盐田区资源化环境园项目,楼梯底板处混凝土有空洞,部分钢筋外露未设置保护层;此外,区工务署负责的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正坑水库上方沿线边坡整治工程及区水务局负责的上坪水库修缮及边坡加固工程等3个项目边坡植草长势差,裸土明显,部分区域未见植草,绿化效果不佳,不利于水土保持。审计指出后,区工务署已对混凝土空洞及钢筋外露问题进行了整改,正坑水库上方沿线边坡整治工程已重新进行绿化。

  区水务局、区工务署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监理各方施工质量责任,切实把好施工质量关。

  (三)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

  1.未完全按图施工。

  区工务署负责的海景二路一横七纵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设施工程,审计现场抽查发现,部分人行道(自行车道)基层做法与设计图不符。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闲云路绿化提升工程,乔木支撑与设计图不符。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与区工务署及时进行了整改。此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盐田河景观综合提升示范段工程,设计图中施工围挡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围挡,现场实际为PVC围挡。

  2.个别项目支护桩存在超钻情况。

  区工务署负责的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审计查看施工记录资料发现,部分挖孔桩在达到设计要求的终孔条件时仍未进行终孔,存在超钻的情况。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应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造价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工程量现场确认不及时。

  区工务署负责的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根据施工图纸无法准确计算土方、强风化岩与中、微风化岩等岩层对应的挖方量,施工过程中边坡土石方工程未进行测量确认。

  区工务署负责的海景二路一横七纵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设施工程,施工图中未标示人行道、路面拆除的具体做法,现场实际拆除过程中未对拆除内容进行三方确认。

  此外,区工务署负责的海景二路一横七纵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设施工程及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大梅沙河景观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预算书中施工临时围挡为PVC围挡,审计发现现场大部分为水马围挡,施工过程中未对围挡实际做法进行三方确认。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工务署应会同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立即开展工程量确认工作。

  2.预算书部分项目清单编制不合理。

  区工务署负责的海景二路一横七纵慢行交通品质提升设施工程,人行道铺装基层设计为两层,预算书清单项目将面层与基层设计内容合为一项综合计价,实际施工中电缆沟处的人行道并不具备实施两层基层条件,预算书未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分别设置面层和基层计价清单,如按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执行结算,将会造成多支出财政资金。

  此外,区水务局负责的上坪水库修缮及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书清单未将锚杆(索)入岩增加费单独列项计价,而是并入锚杆(索)单价中,且在项目特征中未对入岩增加费进行相关描述。

  区水务局、区工务署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清单计价结算费用,今后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应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预算造价清单编制的合理性。

  (五)部分项目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

  1.工程预付款设置存在风险。

  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恩上水库设施完善工程、正坑水库坝体渗漏工程、上坪水库修缮及边坡加固工程等3个项目工程预付款设置比例均为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预付款比例偏高。鉴于合同未约定预付款担保,且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在遇到企业发生变故或滥用预付款时,不足以全额抵扣工程预付款,可能产生资金风险。

  2.围堰措施费包干不合理。

  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恩上水库设施完善工程、正坑水库坝体防渗整治工程等2个项目,预算书中围堰费用在措施费中列项计算,合同条款约定措施费包干使用。审计现场了解到,由于施工时正值枯水期,实际施工并未设置围堰。

  区水务局应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合理确定工程预付款比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合同措施费条款,减少资金使用风险。

  (六)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盐田河景观综合提升示范段工程,代建合同工期要求于2020年5月1日前全部竣工验收,该项目截至2020年10月30日仍未完工。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半山防火巡逻道修建及景观提升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31日,其中云深处栈道段,施工难度大,审计了解到,截至2020年11月11日,该栈桥未开展详勘工作,也未出具施工图。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该栈桥的工期压力非常大。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应加强工期管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

  (七)未及时取得项目概算批复。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半山防火巡逻道修建及景观提升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审计发现,截至2020年11月11日仍未取得概算批复。

  跟踪审计期间,审计组已建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及时与发展改革部门沟通联系,尽快取得项目概算批复。据了解,该项目已与2020年12月3日取得概算批复。

  (八)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

  一是区水务局负责的恩上水库设施完善工程、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的盐田河景观综合提升示范段工程,个别进场材料审核不严。二是区水务局负责的上坪水库修缮及边坡治理工程资料序号编排不准确、部分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出现逻辑错误、锚杆钻孔施工记录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等问题。审计指出后,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应重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资料审核管理制度。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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