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月16日至4月14日对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对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项目背景
2014年,盐田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盐田街道片区三年综合提升的决定》(深盐发〔2014〕1号),开启了盐田港后方陆域综合治理进程。2017年,为重点解决后方陆域交通治理等问题,盐田区出台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港后方陆域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深盐府〔2017〕4号)。2018年,盐田街道办制定出台了《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治理联勤联动工作方案》。
2019年以来,随着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围网工程的快速推进,盐田港后方陆域多个拖车中转场地陆续关闭,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拖车中转车位的巨大缺口,盐田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向4家供应商购买拖车中转停车服务,缓解辖区停车供需矛盾,项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2021年12月。
(二)项目补贴方式。
项目实施过程中,盐田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购买拖车中转停车服务的财政补助方式,分三个阶段三种补贴方式,详见下表:
表一 三种补贴方式具体情况
(三)财政投入情况。
2019年6月以来,区财政共安排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预算资金3,465.51万元,同时减少了盐田街道其他交通治理项目的财政投入(其中2020年减少451.49万元,2021年在2020年基础上预算再减少404.72万元),区财政实际投入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资金为2,157.81万元,详见下表:
表二 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财政投入情况
(四)审计评价。
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总体规范,以较小的财政投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该项目作为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治理的核心举措,自2019年7月实施以来,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出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实现“零违停”,营造了辖区平安畅顺的交通出行环境,辖区居民生活、工作幸福指数明显提升,为盐田港高效运行提供了道路交通支撑,助力盐田河临港产业带国土空间释放。
本次审计也发现项目退出时间与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投入运营时间未能有效衔接、空档期存在货柜车回流风险,部分停车服务补助超范围或支出不真实,盐田街道办及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停车场经营方不具备营业资质、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退出时间与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投入运营时间未能有效衔接,空档期存在货柜车回流风险。
正在建设的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建成后可提供2000个货柜车立体车库,将根本上缓解盐田港后方陆域货柜车停车难的问题。但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工程延期,据建设单位预计最新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3月。
而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底正式退出,届时之前引导至其他区域停放的一部分货柜车有回流可能,而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尚无法使用,盐田港后方陆域将会重新面临因拖车停车位供给不足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审计对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到期后退出、延期1.5年退出且补贴维持不变、延期1.5年退出且补贴维持减半等3种退出方案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表三 3种退出方案分析
(二)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盐田街道办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对停车场出入数据进行监管,2019年7月-2021年12月经费预算一共175.8万元(月均5.86万元),截至2021年3月一共支出125.4万元。该协会主要是采用驻点、临时抽查、视频巡查的方式,监管形式过于单一、片面,监督手段较为传统,未能对海量数据进行有效监管,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借助信息技术、数据分析对中转服务场地运营管理和合同履行实施监管”内容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的方式对停车场运营数据进行更深层次的监管,难以全面发现停车场运营数据中存在的问题。
(三)停车场经营方不具备营业资质,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经了解,项目中的停车场经营方不具备营业资质。由于停车场是企业内部停车场,属于非经营性质,无法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同时,流程和手续复杂等原因使得企业即使以自身的名义也难以申请相关资质。不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将增加停车场的经营风险,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停车场场地设施存在消防设施未配备齐全、消防器材过期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预算编制不准确。
盐田街道办申请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2019年预算2,856万元,2019年9月调减预算2,300万元,项目最终预算556万元,调减金额占比80.53%,预算金额与项目实际需求存在巨大偏差。经了解,主要原因一是盐田街道办一次性申请全年预算资金;二是前期测算方式未进行科学充分的论证。
(五)未及时支付拖车中转服务费。
审计发现存在未及时支付停车场拖车中转服务费的情况,最长达3个月,与合同约定的“完成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不符。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审计发现项目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送达之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标通知书送达时间为2019年7月3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与“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不符。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1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