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
1.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下达999万元,分配至盐田区教育局及其下属学校;
2. 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下达130万元,分配至盐田区教育局、盐田高级中学、盐港中学;
3. 2023年中央财政卫生健康领域补助资金共下达70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48万元,分配至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9万元,分配至盐田区人民医院;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分配至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4. 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下达128万元(含2022年结转),分配至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5. 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下达6万元,分配至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 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下达753万元(含2022年结转),分配至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7.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16万元,分配至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8. 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197万元,分配至盐田区住房建设局;
9. 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下达85万元,分配至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办事处;
10. 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下达0.6万元,分配至盐田区民政局;
11.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下达1,331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下达8,477万元,分配至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截至目前,2023年下达我区直达资金共计12,823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支出11,954万元,支出进度为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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