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06-09
区各采购单位:
根据全市统一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精神,自2021年起我局不再制定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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