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盐田区调整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如下:
解除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中风险区管理,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6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索引号: | 1244030807110558X1/2022-0026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名称: |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9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 |
主题词: | 疫情 措施 |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盐田区调整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如下:
解除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中风险区管理,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6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5-881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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