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哪些企业可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
杨婷: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主持人:总公司(集团)下设的分公司能否申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杨婷:《办法》第十条列明了“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分支机构,经总部授权后,也可向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故经总公司(集团)授权申请的分公司可以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
主持人: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杨婷:四级(中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5500元/人/年,三级(高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7000元/人/年,二级(技师)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8500元/人/年。
主持人:《办法》第七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这里的“1年以上”是否含1年?
杨婷:“1年以上”含1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规范年龄、期限、长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6以“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主持人:《办法》第九条(一)“每家企业每年新申请培训学徒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人数的20%(以申报时企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人数计算,下同)”其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具体依据哪个险种进行计算?
杨婷:在具体实践中,每家企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险种或有不同,只要在社保范围内的均可以申请,均可进行人数计算。分支机构申请的,根据分支机构的社保缴纳人数为基数计算。
主持人:企业选择合作培训机构可以选择多家吗?
杨婷:企业自主确定合作开展学徒培养的培训机构,根据具体培训职业(工种)及培训机构的培训范围,可以选择一家或两家以上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企业应分别与每家培训机构签订企校合作协议,根据《办法》具体要求共同培养学徒。
主持人:学徒在培养期间离职该如何处理?
杨婷: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要及时报告反馈学徒培训动态,对学徒离职的,应于学徒办理离职手续后15日内将离职情况报告至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主持人:培训视频资料有什么具体要求?
杨婷:培训视频资料每个班次不低于10次,并能反映整个培训周期的培训形式和内容,每次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视频要求声音清楚、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视频格式为MP4或AVI格式。另外,企业需留存每班次不少于10次(原则上每次不低于20分钟,涉密企业除外》的涵盖操作技能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训全过程的视频资料(可提供光盘、U盘或线上视频保存路径)以备查验。
主持人:企业如何制定学徒培养方案?
杨婷:企业应与合作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学徒培养方案,不同的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应分别制定相应的学徒培养方案。
主持人:企业如何选择线上培训平台?
杨婷:线上职业培训平台,应具备学员实名注册、人脸识别、签到、学习、测试等功能,且学习过程可记录、可统计、可查询、可追溯。线上培训数据保存5年以上。
附件:
1.在线访谈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