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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807110558X1/2023-0015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29
名称: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9
主题词: 校外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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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发布日期:2023-08-29  浏览次数:-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集中反映在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方面,亟待规范。为全面推进盐田区非学科类培训规范治理,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区教育局将牵头统筹,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2023年11月底之前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完成率达100%。这期访谈,我们将邀请盐田区教育局主任督学张剑杰,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谈谈他的看法。)

  [主持人]欢迎收看本期“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了盐田区教育局主任督学张剑杰,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谈谈他的看法。张主任,欢迎您来到我们“在线访谈”栏目做客。

  [张剑杰]:大家好,今天十分高兴能和各位网友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进行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为盐田教育事业的发展出谋献策。

  [主持人]:张主任,您能先给我们讲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这项工作的政策背景以及重要性吗?

  [张剑杰]:“双减”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工程。盐田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伴随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和规范的同时,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发展。这类机构在运营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资质、场地、人员、课程、收费等方面均需加强规范。与此同时,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分类制定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明确相应的主管单位,完善管理程序,开展准入审批和常态化监管,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使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主持人]:张主任,您能帮我们介绍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张剑杰]:

  7月20日,我们印发出台了《盐田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方案》,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其中需要重点关注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的对象。在本辖区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需要设立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线下机构由我们区教育局会同文体、科创部门受理申请及审批。仅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线上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由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受理设立申请及审核,实施审批。

  二是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我们的主要依据还是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印发的各类别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文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设置标准、审批流程指引之外,还先后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一)和(二),进一步明确审批依据、培训场所规划、现有培训公司的财务要求等等,同时对于常见的消防证明材料、培训场地面积、培训机构经营状况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和说明。

  三是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流程。首先由区教育局受理申请,审查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决定通知书。然后区教育局根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项目,联合区科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成评审小组,按职责分工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区科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具专业审核意见。接着,对于通过审批、准予设立的培训机构,区教育局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信息抄送区科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后,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是关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过渡期的说明。自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生效之日(2022年12月1日)起,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限内,对于已经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举办者应当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研判分析,审慎决定是继续办学还是转型退出。决定继续办学的,应当在过渡期限内全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所有材料和场地的合规整改,申请办学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主持人]:张主任,我想请问一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类型主要包括哪些?

  [张剑杰]:今年五月,广东公布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其他非学科四类,方便分类审批监管。

  其中,体育类包括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体操、舞龙舞狮、街舞等,其中游泳、潜水等项目属于高危体育项目,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要求执行。

  文化艺术类则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戏曲戏剧等项目,例如歌剧、芭蕾舞、新媒体艺术、话剧等,音乐理论、音乐工程、音乐启蒙等作为配套课程,不单列。

  科技类包括计算机与信息类、科普类、其他科技类等项目,例如乐高大颗粒等拼搭、STEM等综合科学培训、人工智能(AI)等。

  其他非学科类主要包括综合实践类项目,例如魔方、视觉听觉感觉训练、注意力训练、小记者、相关社会职业体验等等。对于未列入目录清单的项目,各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中小学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指引,使用“综合鉴定法”或“专家组鉴定法”进行鉴定。对于鉴定为非学科类项目的,依法审批许可。

  [主持人]:张主任,想取得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场地面积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张剑杰]:我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除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外)培训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

  [网友提问]:张主任您好,校外培训费用也属于家庭较大额的开支,我们作为家长,非常担心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有什么好解决办法吗?

  [张剑杰]:“退费难”“卷钱跑路”是人民群众最为痛心疾首的商家无良行为。要解决这类问题,关键是要把培训预收费管住。资金监管和财务管理各项文件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这样就可以极大程度地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同时,我们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的方式运营,改变校外培训“先收费后培训”的运营习惯。盐田区有部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的运营模式。

  [网友提问]:张主任您好,从家长的角度,我们想了解机构收费的时长有何规范性要求?

  [张剑杰]:关于培训机构的收费时长或金额,明确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及60课时或5000元的费用。防止一次性收费过多增加资金风险和家长负担,最大限度避免隐患发生,维护家长利益。

  [网友提问]:张主任您好,现在体育、艺术纳入中考科目,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双减要我们家长换条赛道继续卷?我们感觉到很焦虑。

  [张剑杰]:各地中考安排体育、艺术等科目,旨在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为了竞争选拔。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也将在根源问题上着手,持续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学生与家长无需为此焦虑。

  [网友提问]:张主任您好,我是盐田的一家美术机构的负责人,我看到国家出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小本经营,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不规范,这些要求也给我们压力很大。

  [张剑杰]: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的重要基础,关系到资金是否安全,关系到能否为学生提供较高质量的培训服务。《管理办法》从领导体制、会计核算、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体制做出规定。原则上要求培训机构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对不具备单独设置财会部门条件的,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未设置财会部门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按规定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校外培训机构只有财务管理规范到位,才能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确保培训业务正常开展,这是个双赢的事情。


附件:

1.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2.嘉宾:盐田区教育局主任督学张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