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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807110558X1/2025-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25
名称: 深圳市盐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5
主题词: 2023年度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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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各单位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拓宽财力统筹来源,提升财政支持效能。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全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7亿元,超额完成年初收入目标,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34.45亿元,同比增长15%。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40亿元,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6亿元,投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统筹收回1.97亿元非急需的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深化大事要事保障,力促重点任务落实。全年投入18.36亿元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动合作区、核心区两大战略平台建设有序开展。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投入稳经济项目资金0.6亿元,着力保障稳经济促增长工作开展,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促进消费市场活跃,推动辖区经济恢复向好。

  ——立足重点民生服务,增进社会民生发展。全年九大类民生支出48.0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的78%,保障山海学校、海心幼儿园、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等项目建成启用,支持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小区安全隐患整治等工程。全力服务与保障“百千万工程”,安排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支持对口村镇发展。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盐田区区级财政预决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完成率

收入总量

655,427

682,923

104%

173,954

221,401

127%

2,924

3,616

124%

支出总量

655,427

679,370

104%

173,954

184,943

106%

2,924

2,900

99%

结转结余

-

3,553


-

36,458


-

716


  从审计情况看,我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实现了收支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支出进度慢,部分结余资金被市财政收回,涉及资金5108.01万元。

  一是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5个转移支付项目2068.22万元资金下达不及时。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等2个转移支付项目执行率低。三是个别单位未合理统筹使用区级预算及上级教育部门拨付考务费,导致上级拨付资金出现结余闲置。

  (二)预算约束力度不足,资金统筹不到位,涉及资金551.7万元。

  一是部门预算准备金使用不合规,383.70万元被超范围使用。二是培训费预算刚性约束不足,资金统筹不到位。

  (三)专项债项目资金沉淀,涉及资金8218.77万元。

  (四)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6个单位固定资产闲置。二是2个单位物业空置。三是个别单位的60项资产存在不同程度损坏。四是等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五是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区级47家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对2个街道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1933.67万元。

  一是未将住院结余奖励金1167.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绩效方案。二是2个预算项目无预算支出14.21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年初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752.03万元。

  (二)“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严格,导致资金损失浪费。

  一是个别单位重复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是个别学校饭堂改造未统筹考虑学生午餐午休需求,导致两年内大修改造两次。三是个别单位多支付培训住宿费4.53万元,另有19.1万元培训费未能提供实际结算单据无法核实。四是公立学校教职工食堂管理经费按照在职人员标准12个月编报,未合理剔除寒暑假时间。

  (三)促消费项目管理粗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资金623.2万元。

  一是7个促消费项目结项工作滞后,资金滞留相关企业账户,审计指出后,区商务局已收回141.45万元。二是4个促消费项目总体核销比例仅为29.67%,消费券资源闲置。三是消费券规则设置不完善,存在异常核销行为,影响政策效果。

  (四)4个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领取工作补贴,涉及资金52.19万元。

  一是个别单位多发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补贴13.23万元。二是个别单位超范围发放人才奖励补贴12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违规领取考务费16.95万元。四是个别单位违规向内部职工发放专家评审费10.01万元和会务补贴3.54万元。审计指出后,已收回相关补贴41.06万元。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涉及资金605.03万元。

  一是2个单位2个项目未按规定实施集中采购,涉及资金277.18万元。二是2个单位3个项目未严格审查采购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涉及资金118.85万元。三是个别采购项目违反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涉及资金209万元。四是3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六)结余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缴,涉及资金45.92万元。

  一是个别专项资金结余30.48万元,结转6年未使用,长期滞留单位基本户。二是个别单位基本户在2008-2016年形成的17个项目质保金15.44万元,长期未清理。

  三、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人民医院、基层社康运营管理,医疗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积极推动部分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1.未积极推动落实创“三甲”工作目标。

  2.未积极推动落实社康服务政策。一是“签家医打两折”优惠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专家下社康”政策效果不明显。

  (二)个别医院多申请财政经费,涉及资金3816.83万元。

  审计指出后,区人民医院已退回财政经费3228.9万元。

  (三)个别医院发放专项奖励金不符合规定,涉及资金722.9万元。

  (四)个别医院规避集中采购,未严格审核供应商之间关联关系,供应商涉嫌围标串标,涉及资金3960.7万元。

  (五)个别医院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违规收取医疗费用,涉及资金548.11万元。

  (六)医疗设备购置和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不严谨。二是33台医疗设备闲置。三是2个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未落实招标文件关于交货期限或保修期限的条款,涉及资金63.78万元。四是5台设备采购项目未验收即付款,涉及资金512.64万元。五是挪用社康开办费购置医院本部办公设备,涉及资金26.42万元。六是医院未计提设备购置类政府专项债偿债基金,涉及资金1.51亿元。

  (七)社康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社康建设进度滞后于规划进度,部分社康业务用房总面积、业务用房数量及面积配置不达标,部分社康副高级以上人员数量和医护比配置不达标,社康之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社康之间诊疗人次差异较大。二是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不严。三是转诊信息不准确。四是个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不够精细。

  四、民生审计情况

  对部分重点服务类民生实事经费使用情况、部分单位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项目合同签订及运营管理不到位,造成财政多负担支出584.39万元。

  (二)2个街道民生实事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2个街道“进万家门 访万家情”活动组织不周密,重复发放慰问物资623人次。二是个别街道挤占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105.36万元。三是个别街道未按规定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需求。

  (三)社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是社区教育专项经费预算安排不合理。二是3个单位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未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三是课程体系建设不完善。

  五、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区道路整治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部分重点民生实事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8.3亿元,截至审计结束,已支付1.89亿元,主要对项目一期回归广场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建设和古塔公园工程等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代建单位项目一期及相关服务未进行评标,涉及合同金额1.96亿元。二是联合体投标协议未按规定明确联合体分工。三是项目设计费组成及系数取值不合理。四是工程款支付依据不足。五是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未包含缺陷责任期。

  (二)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4.14亿元,截至审计结束,已支付1.8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前期工作和区工务署负责的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内容重复,存在浪费的情形。二是个别设计变更未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三是个别施工事项未按图纸明确的工序施工,影响施工质量。四是个别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五是个别单位未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延续许可手续。

  (三)道路整治工程审计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26亿元,截至审计结束,已支付4749.08万元,主要对道路整治工程一期的7条道路,二期的15条道路整治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8条道路施工未取得占道施工许可。二是二期工程前期方案设计公司违规参与投标并中标。三是二期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四是部分路段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五是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原件至主管部门,涉及保函金额230.68万元。

  (四)重点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对34个重点民生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是10个民生工程项目超付或多付工程款,涉及资金431.59万元。二是8个民生工程项目施工或服务定标工作未按照评定分离规则实施。三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未履行相关建设程序。

  六、审计决定、移送处理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已对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5个事项做出审计决定,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个。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8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整改事项的47个问题,已整改41个,完成整改率87.23%,促进各单位修订完善制度20项,促进规范管理资金1.01亿元。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统筹,持续加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要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构建可持续、高质量的财政收支运行体系。二要加大项目投后运营及收益跟踪核查力度,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偿债储备金等方式。三要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盘活,建立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预算挂钩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方式。

  (二)强化预算约束及财政支出管理,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一要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及使用效率。二要持续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三要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滞留。四要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执行监管,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三)增强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一要强化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监管职责。二要完善代建项目监管账户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四要提高工期管理及项目建设统筹能力,统筹项目建设进展,避免局部工作重复开展。